房子一年漲190萬,該出多少才不會當盤子?
「房子一年漲190萬,該出多少才不會當盤子?」
網友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四年前第一手屋主買600萬,一年多前第二手屋主買700萬,現在開價890萬要賣。我看實價登錄,同社區第一手屋主都開800多萬在賣,這間我該出多少才合理?」
這個問題真的問到重點了!資深房仲表示,這種「短期轉手就想大賺」的案子看多了,來分享幾個關鍵思考點:
首先,我們來算算這間房子的「身世」
四年前第一手買600萬,一年多前第二手買700萬,等於第一手屋主住了3年賺了100萬,這還算合理。但現在第二手屋主才持有1年多,就想從700萬跳到890萬,等於要賺190萬,這就有點誇張了。
這種短期買賣的屋主屬於投資客,心裡想的通常是:「反正開高一點,遇到不懂行情的就賺到」。但我們買方可不能傻傻當盤子啊!
建議可以這樣思考:
先幫屋主算成本:
他700萬買的,加上仲介費、稅金大概要742萬成本。如果他賣800萬,其實已經賺58萬了,等於1年多獲利8%,比放銀行定存好太多了。
看看鄰居賣多少:
你說同社區第一手屋主都開800多萬,那這個第二手屋主開890萬就明顯偏高。
從750萬開始談:
我建議先出750-780萬。這個價格已經讓屋主有賺了,而且比鄰居的開價低,比較站得住腳。可以跟房仲說:「他才持有1年多,這樣的漲幅已經很好了,我願意快速成交。」
不過要提醒你,如果真的很喜歡這間房子,可以設定一個「最高預算」,比如800萬。但從投資角度來看,這個價格確實偏高,建議多看幾間比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