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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助誤踩青安地雷 網友陷兩難:我該向哪裡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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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助誤踩青安地雷 網友陷兩難:我該向哪裡申訴?

2025/09/26 |  16 | 加入最愛

租屋補助誤踩青安地雷 網友陷兩難:我該向哪裡申訴?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一名網友在論壇上分享自己的困境,引發熱議。他表示,自己在 113 年底暫住朋友家,當時認為可以申請租屋補助,並打算把補助金額當作租金補貼朋友。未料最終因條件不符而未通過補助,但朋友也未曾收取他的租金。

豈料近日朋友卻收到銀行通知,因名下房子當初是透過舊青安貸款購買,如今被認定有出租行為,必須繳回內政部提供的利息補貼,讓兩人都相當困惑。

網友回憶,朋友購屋已超過十年,他只知道對方是首購,卻不清楚當時是透過「舊青安」方案。如今朋友未曾收取任何租金,卻因租屋補助的申請紀錄被視為出租,導致政府要求追回利息補貼。

他打電話向銀行詢問,得到的回覆是必須由財政部出具證明才能免除追討;而財政部則回應,除非能消除在內政部留下的租屋補助申請紀錄,否則無法處理。陷入僵局後,他只好上網發問:「我該向哪個單位申訴?有沒有前輩遇過類似情況?」

不少網友看完後直呼「這真的很麻煩」,有人同情朋友「既沒拿租金,卻要補利息,確實無妄之災」,也有人提醒原 PO:「再怎麼說,申請補助的紀錄已經存在,政策上認定違規是合理的。」還有人指出,雖然雙方沒有金錢往來,但制度並非只看有無租金,而是依申請事實認定,若一味爭辯反而可能讓問題擴大。

M觀點:政策補助的初衷不容模糊
這起案例提醒我們,政策設計的核心在於資源分配:租屋補助是幫助沒有自有住宅的弱勢租屋族群;青安貸款則是扶持自住購屋者。兩者原本就是互斥的制度,一旦同一地址同時出現租屋補助與青安貸款,自然會被認定違規。

即便當事人主張沒有金錢往來,但留下申請紀錄的事實,已經足以構成衝突。從這角度看,銀行與主管機關只要求補回利息,已經算是從寬處理,而非以詐領補助論處。

這也提醒所有民眾:在申請任何補助前,一定要審慎確認資格,不要因為一時大意,最後落得「補貼沒領到、朋友受牽連」的窘境,更可能傷害彼此情感。政策的善意不該被誤用,而我們的誠信才是最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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