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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完成一年後,前屋主突索傢俱費!專家:無理要求可拒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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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完成一年後,前屋主突索傢俱費!專家:無理要求可拒絶

2025/09/26 |  17 | 加入最愛

交易完成一年後,前屋主突索傢俱費!專家:無理要求可拒絶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一則遲來的訊息,掀開房地產交易中鮮為人知的灰色地帶。當買賣合約早已塵埃落定,前屋主突然從國外歸來,開口索討早已被丟棄的舊傢俱費用,這究竟是合理請求還是無理取鬧?
「我買房已經一年多了,現在前屋主突然傳訊息跟我要傢俱錢!」這則來自網友的求助,揭露了房地產交易中容易被忽略的細節陷阱。當初交易時明確拒絕接受的舊傢俱,在合約完成逾年後竟成為爭議焦點。這種「秋後算帳」的案例,在實務上雖不常見,卻凸顯了交易過程中書面記錄的重要性。

 

交易完成後的意外索賠:一場遲來的爭議

這起糾紛的起源可追溯至一年多前的房屋交易。當時買賣雙方順利走完所有合約程序,產權也已登記至新屋主名下。關鍵在於交屋前,前屋主曾詢問電器傢俱是否保留,新屋主明確表示「不要,請拿走」,而前屋主當時也未表示異議。
問題在於,這樣的口頭協議並未白紙黑字載明於合約中。時隔一年多,前屋主以「剛從國外回來」為由,重新提出傢俱費用的索討。更矛盾的是,這些傢俱被描述為老舊、不值錢的木製櫃子,且因房屋先前出租使用,已歷經多任租客,衛生與狀況皆不理想。
新屋主在購屋後已將舊傢俱全數丟棄,僅進行油漆與部分裝潢拆除,並購置全新傢俱。如今面對突如其來的索賠要求,自然感到困惑與不滿。這種情況在房地產交易中雖非典型,卻凸顯了交易細節若未明確記載,可能衍生後續爭議。

 

法律觀點:合約完成後的請求權基礎

從法律角度分析,房屋買賣合約一旦完成,雙方權利義務即告確定。律師普遍認為,除非合約中明確約定傢俱另計價金,否則交易完成後的索賠缺乏法律依據。尤其在本案中,買賣標的為不動產,動產傢俱通常不被視為交易的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時效性也是關鍵因素。法律上對於這類請求權多有時效規定,前屋主事隔一年後才提出,可能已超過合理期限。即使當初有口頭約定,但對方未能即時主張權利,現在才提出要求,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實務上,法官審理這類案件時,會重點檢視合約內容、交屋過程的溝通記錄,以及雙方後續行為。若新屋主能證明前屋主當時同意無償留下傢俱,或至少未立即要求費用,勝訴機會相當高。

 

傢俱糾紛與預防之道

房地產交易中的傢俱糾紛時有所聞,最常見的狀況包括:價值認定差異、口頭協議記憶不同、以及交屋後才發現物品損壞等。專業地政士建議,預防這類爭議的最佳方式,是在簽約時明確記載傢俱處理方式。
具體作法包括:製作詳細的傢俱清單並拍照存證,標明哪些物品包含在價金中、哪些需另計費用、哪些需由前屋主搬離。若雙方同意無償留下某些物品,也應在合約中註明「點交現況交屋」,避免後續爭議。
對於買方而言,即使對方口頭承諾,也應要求將相關約定寫入合約附件。現代通訊軟體的對話記錄雖可作為證據,但正式書面文件仍是保障權益的最佳方式。

 

專家建議:如何應對無理索賠

面對這類遲來的索賠要求,專家建議採取理性而堅定的態度。
首先,檢視當初的買賣合約,確認是否有相關約定。若合約未提及傢俱費用,則可禮貌但明確地拒絕對方要求。
其次,保留所有溝通記錄,包括一年前對方同意不留傢俱的對話截圖,以及現在索賠的訊息。這些證據在必要時可作為法律依據。
最後,若對方持續騷擾,可考慮發送存證信函,正式聲明立場。多數情況下,當對方意識到索賠無法律基礎時,便會知難而退。
畢竟,這些老舊傢俱的實際價值可能遠低於訴訟成本,理性的人通常不會堅持下去。

 

M觀點,任何口頭協議若未落實為文字,都可能成為日後爭議的導火線。
本案中的新屋主顯然站得住腳,但這起事件提醒所有購屋族:白紙黑字勝過千言萬語,與其事後糾紛,不如簽約時多一份謹慎。與其擔心無理索賠,不如專注於享受新居生活,這才是購屋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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