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產過戶爭議多!贈與、繼承哪種好?子女必知3大保障策略
父母房產過戶爭議多!贈與、繼承哪種好?子女必知3大保障策略
近日有網友求助,家中父母擁有一間自住房,三名子女中,大哥主張先將房產「以買賣方式」過戶至自己名下,聲稱可節稅後再分配給兩個妹妹。然而,網友擔心若房產先登記給大哥,未來可能因無書面約束而無法確保妹妹權益。此類家庭房產分配爭議在台灣十分常見,究竟該如何兼顧稅務規劃與子女權益保障?
一、法律風險分析:直接過戶給單一子女的3大問題
1. 贈與或買賣過戶後,其他子女恐喪失保障
若父母直接將房產「贈與」或「賣給」大哥,依《民法》第758條,大哥即為「單獨所有權人」。
關鍵風險:若未同步簽署「借名登記契約」或「分配協議」,其他子女未來難以主張權利(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2號判決參照)。
2. 稅務成本未必較低,反可能更高
贈與稅:父母若將房產贈與大哥,須按公告現值課徵10%~20%贈與稅(超過免稅額244萬元部分)。
買賣稅負:若以買賣方式過戶,大哥需繳納契稅(6%)及土地增值稅,且父母可能需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網友迷思破解:繼承時的「遺產稅」稅率為10%~20%,但可享1,333萬元免稅額,**未必比贈與稅高**。
3. 口頭承諾無效!大哥事後反悔怎麼辦?
依《民法》第153條,若無書面協議,其他子女無法證明大哥曾承諾分配房產,恐求助無門。
二、3大安全解法:保障所有子女權益
解法1:父母生前「預立遺囑」,明確分配比例
依《民法》第1189條,父母可自書遺囑或公證遺囑,指定三名子女繼承比例(如各1/3)。
優勢:避免繼承糾紛,遺囑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繼承時適用「遺產稅」免稅額,稅負可能低於贈與。
解法2:設定「不動產信託」,由銀行管理分配
父母可將房產信託給銀行,約定:
生前居住權歸父母。
身後由三名子女按比例繼承(如大哥50%、兩妹各25%)。
優勢:避免子女擅自處分房產。信託財產獨立,不受子女債務影響。
解法3:簽署「借名登記+預告登記」雙重保障
若堅持過戶給大哥,應同步辦理:
1. 借名登記契約:明列「房產實為父母所有,大哥僅代持」。
2. 預告登記:限制大哥不得擅自賣房(《土地法》第79-1條)。
優勢:父母保有實質控制權。其他子女可憑契約主張權利。
三、稅務規劃關鍵:贈與vs.繼承哪個划算?
結語:溝通與法律文件缺一不可
1. 立即行動:要求父母召開家庭會議,明確表達所有子女意願。
2. 專業協助:委任地政士或律師擬定遺囑、信託或契約,確保法律效力。
3. 稅務試算:比較贈與稅與遺產稅差異,選擇最有利方案。
家庭房產分配牽涉情感與利益,唯有「白紙黑字」的契約,才能避免親情因金錢破裂。
(法律依據:《民法》繼承篇、《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法》預告登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