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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新規   稅務局提醒部分營業需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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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新規   稅務局提醒部分營業需重新申請

2025/08/12 |  58 | 加入最愛

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新規   稅務局提醒部分營業需重新申請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日針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範圍發布重要說明。根據現行規定,當住宅部分空間轉作營業使用時,土地所有權人需特別注意地價稅將改按實際使用比例分別適用不同稅率,此變化可能顯著影響納稅義務人的稅負負擔。

 

混合使用需分開計稅 比例原則成關鍵

財政稅務局以具體案例說明,若民眾將自宅3層樓建物的1樓改為營業用途,該筆土地的地價稅將按使用面積比例分開計算。1/3的營業用部分需按10‰至55‰的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其餘2/3的居住用部分則可維持2‰的優惠稅率。這種「比例課稅」的原則,旨在確保稅負公平性,但也意味著納稅人需更精確掌握自家空間的使用狀況。

 

營業變更後重新申請 時效規定不可輕忽

稅務局特別強調,當營業行為終止(如商號註銷或遷移)後,民眾必須主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才能恢復全面適用優惠稅率。申請截止日為每年922日,逾期者優惠將延至次年度生效。以114年為例,若未能在922日前完成申請程序,當年度仍須按較高稅率繳納,這項規定常被民眾忽略而導致權益受損。

 

稅率差異顯著 及早規劃省荷包

由於自用與一般用地稅率差距可達4倍以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建議民眾定期檢視住宅使用狀況。對於有創業或轉型需求的家庭,可事先評估稅務影響;結束營業後更應及時辦理稅務變更,避免多繳稅款。目前該局提供多元申辦管道,包括臨櫃、郵寄及線上服務,民眾可透過0800-076969免費專線或各分局電話洽詢,由專人協助確保稅務權益。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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