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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太太的,戶籍沒在裡面,可以使用6年400萬免稅額?

房子是太太的,戶籍沒在裡面,可以使用6年400萬免稅額?

2025/04/10 |  54 | 加入最愛

房子是太太的,戶籍沒在裡面,可以使用6400萬免稅額?

最近有對夫妻買房登記在太太名下,先生沒遷戶籍,結果6年後賣屋時才發現差點多繳65萬稅金!原來這跟政府「房地合一稅」的自用優惠有關,只要搞懂規則,簡單一個動作就能合法節稅。

 

關鍵在「戶籍」和「居住證明」

國稅局規定,想適用400萬免稅額和10%優惠稅率,必須符合:

6年內要有「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任選一個就行)

實際居住滿6年且沒出租

夫妻一輩子每6年只能用1次這個優惠

重點是「不一定要所有權人設籍」!像前面說的案例,雖然房子登記太太名字,但只要先生有遷戶籍進去住滿6年,照樣能節稅。甚至只遷小孩的戶籍也符合條件。

 

常見三大誤區

以為要夫妻「一起」設籍 其實一個人設籍就夠

忽略居住證明 記得留水電帳單當證據

不知道6年限用1 夫妻共用額度,用過要等6

 

聰明節稅這樣做

買房後立刻把家人戶籍遷進去

水電費單、信用卡帳單地址要一致

如果換屋,優先讓「還沒用過優惠」的另一半設籍

 

稅金差多少?

假設賣房賺500萬:

符合自用:只要繳10萬稅

不符合:要繳75萬稅

整整差65萬!夠買一台國產車了!

 

專家小提醒

如果來不及設籍滿6年,還有其他節稅方法,像是「重購退稅」或「長期持有降稅率」。下次簽約前,記得先跟代書討論最適合的方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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