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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漏水屋還沒點交就收到房屋稅單!專家解析稅費該誰付

買到漏水屋還沒點交就收到房屋稅單!專家解析稅費該誰付

2025/04/23 |  18 | 加入最愛

買到漏水屋還沒點交就收到房屋稅單!專家解析稅費該誰付
"去年7月買了一間7年中古屋,簽約後一個月發現嚴重漏水,現在還在打官司,連戶籍都無法遷入,卻突然收到房屋稅單...這筆錢到底該誰付?"

房屋稅的繳納義務人到底是誰?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以『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也就是說:

過戶已完成:即使尚未點交,只要權狀已登記在你名下,法律上你就是房屋稅納稅義務人。

過戶未完成:若因訴訟導致產權移轉程序暫停,稅單可能仍會開給原屋主。

你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先確認產權狀態:

調閱最新「建物登記謄本」,確認所有權人是否已變更為你。

若已過戶,即使未點交,房屋稅依法應由你負擔(但可向原屋主求償)。

稅單上的「課稅期間」是關鍵:

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計算,若去年7月過戶,則原屋主需負擔1~6月稅金,你需負擔7~12月。

若稅單上的課稅年度是「今年全年」,而你的官司可能拖到明年,建議先繳清後,將來在訴訟中一併求償。

漏水導致的損失如何主張?

房屋稅屬於「持有成本」,若因屋主隱瞞漏水導致無法入住,可將「已繳稅金」列入求償項目。

但需注意:稅金無法單獨拒繳,否則可能被加徵滯納金(最高15%)。

實務建議:這樣做最保險


先繳稅,後求償:
避免欠稅影響,繳費後保留收據,將來在訴訟中向屋主追討。

向稅捐處申請「歸責期間分算」:
若過戶日在去年7月,可要求稅捐處將稅單拆分,原屋主需繳納1~6月部分。

聯絡地政士確認過戶進度:
若因訴訟導致「過戶程序暫停」,可主張稅單應由原屋主負擔,並請地政士協助發文給稅捐機關。


房屋稅的繳納義務與「所有權登記」直接相關,只要過戶完成,即使房屋有瑕疵或未點交,稅金仍須由新屋主承擔。建議先依法繳納,再透過司法程序向原屋主求償,同時主動向稅捐處釐清課稅期間分算問題。打官司期間收到稅單別慌張!
你有遇過類似狀況嗎?歡迎留言分享你的處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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