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屋稅務須知】房屋贈與須繳契稅 稅務局提醒別踩雷
【夫妻贈屋稅務須知】房屋贈與須繳契稅 稅務局提醒別踩雷
許多夫妻以為相互贈與房產可以完全免稅,但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這當中存在重要稅務差異。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夫妻間贈與「土地」雖可免徵土地增值稅,但贈與「房屋」卻必須依法繳納契稅,民眾常因混淆兩者規定而誤觸稅法。
■ 關鍵稅務差異解析
稅務專家指出,這項差異源自《契稅條例》與《土地稅法》的不同規範:
土地贈與:適用《土地稅法》免徵規定
房屋贈與:須依《契稅條例》課徵6%契稅
常見誤區是民眾將兩者混為一談,誤以為夫妻間所有不動產移轉都能免稅。
■ 實際案例試算
以丈夫贈與妻子一間評定現值65萬3,400元的房屋為例:
應納契稅:653,400元×6%=39,204元
申報期限:契約成立30日內
若逾期申報,每3日加徵1%怠報金,最高可罰至應納稅額(但不高於1.5萬元)。換言之,延誤超過63天,可能面臨最高1.5萬元的額外負擔。
■ 稅務機關溫馨提醒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年因資產規劃需求,夫妻房產贈與案件明顯增加。為避免民眾因不諳稅法而受罰,特別呼籲:
進行財產贈與前,務必先向稅捐機關諮詢
區分「土地」與「房屋」的不同課稅規定
注意30日申報期限,避免逾期受罰
可善用線上申報系統,簡化報稅流程
稅務局強調,正確的稅務規劃既能保障權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罰款。民眾若有疑問,歡迎隨時洽詢各地稅捐機關,獲取最新最準確的稅務資訊。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