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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委託變賣屋枷鎖!苦主曝半年美叮美當 專家揭「合法脫身」三招秘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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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委託變賣屋枷鎖!苦主曝半年美叮美當 專家揭「合法脫身」三招秘技

2025/10/11 |  11 | 加入最愛

專任委託變賣屋枷鎖!苦主曝半年美叮美當 專家揭「合法脫身」三招秘技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簽了專任委託,我才發現自己親手把房子送進冷宮!」一位屋主在買房知識家控訴,引發上百位苦主共鳴。他的房子被專任委託綁架長達半年,期間看屋客寥寥無幾,當他想改簽一般約引進其他仲介競爭時,卻遭原仲介冷回:「合約寫得很清楚,就是要專任到期。」這道賣屋困境,正每天在台灣各地真實上演。

 

專任委託在房仲話術中總是充滿誘惑:

「我們會投入最多資源」、「集中火力才能賣到好價錢」。然而真相卻是,當屋主簽下那紙契約,就等於把房子的「銷售生命線」交到單一仲介手中。一位離職房仲爆料:「業界都知道,專任約就像抓到肥羊,反正別家不能賣,慢慢來也沒關係。」

 

專任委託成為房仲業「圈地運動」

根據統計,超過六成的專任委託契約長達三個月以上,其中近三成業者會要求簽署半年長約。這種長期綁約模式,讓屋主在銷售不佳時幾乎求助無門。

 

「別被合約嚇傻了,你有方法喊卡!」

專任委託要和平解約實務上有二種可能,
第一種是價格不動,等到合約到期。
第二種是價格向上調整,讓房仲知難而退。

第三種就是協議合理違約金額。

 

業界不說的真相

前房仲店長透露,專任委託對業者最大的好處其實是「阻絕競爭」。「當別家仲介知道這個案子簽了專任,就不會浪費時間開發,原店就可以慢慢賣。」他更爆料,部分業者會刻意在專任期間「壓低帶看量」,讓屋主因焦急而自動降價,方便他們快速成交賺取佣金。

 

資深房產顧問建議,屋主在簽約前應該堅持「三要一不」原則:

要短期契約(最多三個月)、要明確銷售計劃(每月最低帶看組數與廣告投放明細)、要提前終止條款(設定指標未達可無條件解約),以及不要接受過高違約金(不超過總售價0.5%)。

 

聰明方法是「階梯式委託」:

先簽一個月專任試水溫,若業者表現積極再續約;或是同步與2-3家仲介簽署一般委託,創造良性競爭環境。實務證明,多家委託的銷售速度平均比專任委託快上1.5倍。

 

M觀點】與其相信業者的口頭承諾,不如白紙黑字訂定績效指標。在房產交易中,最危險的不是房價波動,而是讓渡選擇權給單一對象。聰明屋主應該保持「隨時可換手」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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