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先停」車位根本是場騙局?專家親揭「幽靈車位」內幕
「先到先停」車位根本是場騙局?專家親揭「幽靈車位」內幕
網友提問:最近想買房,但是兩位房仲一個說停車位是只有停車位使用權,但是先停先贏,一個說沒有停車位,停路邊就好,這是為什麼?
停車位爭議向來是買賣糾紛的熱點。當兩位房仲對同一物業的停車位給出截然不同的說法時,這背後反映的不僅是簡單的資訊不對稱,更暴露出中古屋市場長期存在的產權模糊問題。
從法律視角來看,台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停車位若屬「法定停車位」,其產權應登記在權狀中;若是「獎勵停車位」,則可能有獨立權狀。然而現實中,許多老舊社區因早期建築法規不完善,停車位產權登記常有瑕疵,形成所謂的「幽靈車位」現象。
房仲業者透露,這種「先到先停」的說法,往往是社區長期形成的潛規則
早期住戶透過非正式協商佔用車位,新住戶若不主動爭取,很容易被排除在外。更棘手的是,這類車位通常沒有明確的使用權轉讓機制,導致每次房屋轉手都成為爭議焦點。
都會區停車位一位難求的現實,讓這個問題更顯尖銳
根據臺北市交通局統計,市中心區平均每3.5輛車才配有一個合法停車位。這種供需失衡使得許多買家輕信房仲話術,等交屋後才發現所謂的「使用權」根本無法兌現。
法律專家建議,購屋時應堅持三原則:
查驗權狀登記、要求書面保證、實地走訪社區。
若發現房仲刻意隱瞞車位實情,可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主張權益。畢竟,在都會區買房,一個可靠的車位可能比多一坪空間更影響居住品質。
實用建議:
權狀檢查:堅持查看完整產權證明,確認車位編號與登記狀況
社區規約:要求查閱最新版社區規約中的停車管理辦法
現況調查:不同時段實地觀察車位使用情況,與管理員閒聊獲取真實資訊
書面保障:將車位相關承諾明確寫入買賣契約,避免口頭約定
法律諮詢:必要時可付費請律師審閱契約條款,保障自身權益
一位資深地政士分享案例:「曾有位買家因輕信『默認車位』說法,交屋後發現所謂車位竟是消防通道,最後只能訴諸法律解決。」這提醒我們,在停車位問題上,寧可過度謹慎,也不要事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