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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換差額要繳贈與稅?退休族換地前必知的稅務知識

土地交換差額要繳贈與稅?退休族換地前必知的稅務知識

2025/03/18 |  55 | 加入最愛

土地交換差額要繳贈與稅?退休族換地前必知的稅務知識

李君即將退休,打算回鄉自建房屋居住,但他的土地並未臨近道路,因此想用自己持有的A土地與鄰地所有權人交換臨近道路的B土地。然而,如果兩塊土地的價值不相等,是否需要申報贈與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對此給出了明確的解答:如果交換土地的價值有差額,且雙方沒有補償約定,取得土地價值較少的一方將被視為贈與人,需依法申報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解釋,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的價值計算,以贈與時的「時價」為準,而土地的時價則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依據。此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也明定,如果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與財產,其差額部分將被視為贈與,需課徵贈與稅。

 

舉例來說,假設李君在2025年以A土地與鄰地所有權人交換B土地。

A土地面積為1,000平方公尺,持分為全部,交換時的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萬元,總價值為1,200萬元;B土地面積為670平方公尺,持分為全部,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4萬元,總價值為938萬元。由於李君取得的B土地價值比原持有的A土地少了262萬元,若雙方沒有補償約定,這262萬元的差額將被視為贈與,李君需檢附相關資料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土地交換看似簡單,但背後涉及的稅務問題卻不容忽視。

對於像李君這樣的退休族來說,了解相關稅法規定,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還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如果對贈與稅申報有任何疑問,除了臨櫃諮詢外,也可以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進行網路申報,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甚至透過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畢竟,做好稅務規劃,才能讓退休生活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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