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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解約仲介費照收?賣厝阿明「三大關鍵階段」:避免買房不成還損失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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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解約仲介費照收?賣厝阿明「三大關鍵階段」:避免買房不成還損失百萬

2025/10/01 |  20 | 加入最愛

買方解約仲介費照收?賣厝阿明「三大關鍵階段」:避免買房不成還損失百萬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我只是下個斡旋想反悔,為什麼要沒收十幾萬?」一位首購族的困惑,道出許多買房新手對仲介費計算的茫然。隨著房市交易降溫,買方中途解約的糾紛日益增多,其中「仲介費該不該付、該付多少」成為最常見的爭議焦點。

三大關鍵階段決定收費責任

「賣厝阿明」分析,仲介費的計算並非一成不變,而是依照交易進度分為三個關鍵階段:

第一階段「看屋與議價期」,若買方僅完成看屋或口頭議價,通常無需支付仲介費;但若已支付斡旋金,解約時可能面臨斡旋金被沒收的風險。

第二階段「簽訂要約書」,此時若買方反悔,仲介可依據要約書約定的百分比請求服務費用,金額通常為總服務費的30-50%。

第三階段「正式簽約後」,一旦買賣契約成立,仲介即完成主要服務,即使買方後續解約,仍需支付約定的全額仲介費。

斡旋金與要約書的法律差異

「很多消費者分不清斡旋金和要約書的差別」,法律顧問陳律師解釋:「斡旋金是『誠意保證金』,買方反悔時可能被沒收;而要約書是『正式購買承諾』,違約時需按比例支付服務費。」實務上曾發生案例,買方簽署要約書後反悔,被仲介求償總價3%的服務費,相當於30萬元。相比之下,若僅支付10萬元斡旋金,損失反而較小。

簽約後的解約成本最高

最嚴重的狀況發生在正式簽約後。除了可能損失已支付的定金(通常為總價3-5%),還需支付買賣雙方約定的仲介費。以總價1000萬房屋為例,若買方簽約後解約,可能面臨30-50萬定金損失,再加上30-50萬仲介費,總損失可能超100萬元。

「簽約前一定要問清楚解約條件」,賣厝阿明表示:「正派的仲介會主動說明各階段的權利義務,避免後續糾紛。」

自保之道與談判空間

賣厝阿明提供三大自保策略:首先,簽署任何文件前,要求仲介明確列出收費標準與解約條件;其次,優先選擇提供「審閱期」的仲介公司;最後,保留所有溝通紀錄,以備不時之需。值得注意的是,實務上仲介也可能視情況給予彈性。若買方能提出具體困難(如貸款未過、家庭變故),部分仲介願意協調減免費用。

M觀點:
仲介費爭議的本質是「服務價值」與「契約精神」的平衡。買方應建立正確認知:仲介費是專業服務的對價,而非懲罰性收費。建議交易前掌握三個關鍵:明確階段性收費標準、理解斡旋金與要約書的法律效力、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與其事後爭執,不如事前透明溝通,選擇提供完整說明的仲介業者。畢竟,順利的房屋交易應該是創造三贏,而非造成三方損失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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