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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爸想賣掉?他權狀交給父親保管慘被設局 律師:一動作立刻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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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爸想賣掉?他權狀交給父親保管慘被設局 律師:一動作立刻止損!

2025/10/17 |  15 | 加入最愛

房子被爸想賣掉?他權狀交給父親保管慘被設局 律師:一動作立刻止損!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買房本該是人生的大喜事,卻成為家庭翻臉的導火線。一名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表示自己辛苦買下的人生第一間房,卻因「太相信爸爸」,把房屋權狀交給父親保管,沒想到近日卻意外發現父親竟有意私下出售該房產。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驚呼:「親情歸親情,產權要清楚!」

 

這位網友在文中寫道,自己努力多年才買下這間房,當初因為信任家人,聽信父親「怕你弄丟」的說法,將權狀交給父親保管。沒想到最近卻從房仲朋友口中得知,有人拿著他的房屋資料在接洽賣屋事宜,經查才發現是父親「想替他處理掉」。他驚慌之餘,也不知該如何是好,因為「權狀在爸爸手上,房子卻登記在自己名下」。

 

許多網友看完直呼荒謬,提醒原PO「權狀不是所有權」,真正關鍵在於「登記在誰名下」。有熱心民眾指出,只要房屋權狀上的持有人是本人,父親即使拿著實體權狀,也無法合法出售,轉讓必須本人親自簽署登記文件或提供合法授權,否則無效。不過,也有房產律師提醒,若父親偽造簽章仍有可能造成財產損失,因此應儘速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民法》規定,房屋所有權登記以地政機關的資料為準,只要地籍謄本顯示持有人仍為原PO本人,即表示法律上仍是他的資產。律師建議,他可立刻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也就是俗稱的「禁止處分登記」,讓任何人即使持權狀,也無法進行買賣、設定抵押或轉移。若懷疑有人偽造文書或擅自交易,更應報警備案,防止產權被竊奪。

 

此外,律師也提醒,「權狀只是證明文件,不是所有權本身」,現行政府地籍資料皆已電子化,權狀遺失可申請補發,但若「信錯人」,才是真正的風險來源。尤其是家族間的信任與財產,最容易引發糾紛,若涉及父母、手足間的房產爭議,更要冷靜處理、留下書面證據。

 

「愛是一回事,產權是另一回事。」一位網友語重心長地說,太多家庭糾紛都是從「信任」開始,最後卻演變成訴訟。

 

【M觀點】這位網友的故事提醒大家,再親近的家人也該明確劃分財產歸屬,愛可以無條件,但產權必須有界線。真正的安全感,不是把房子交給誰保管,而是你對法律與自身權益的清楚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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