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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嗆「爸口頭說房有我份」逼分產!律師打臉:沒遺囑一切免談 1關鍵證據就能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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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嗆「爸口頭說房有我份」逼分產!律師打臉:沒遺囑一切免談 1關鍵證據就能反制

2025/09/20 |  65 | 加入最愛

哥嗆「爸口頭說房有我份」逼分產!律師打臉:沒遺囑一切免談 1關鍵證據就能反制
M傳媒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一名網友在論壇上分享自身困境,表示自己與丈夫居住的房子,原本因公婆信用問題,先由丈夫的姐姐名下持有,隨後再以買賣方式過戶到丈夫名下,至今已逾十年。然而,近日丈夫的哥哥卻以「父親過世前口頭交代房子有他一份」為由,要求分錢,引發家族矛盾。

房子早已完成過戶,法律上屬丈夫所有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表示,從網友的描述來看,該房產已經在丈夫名下達十年之久,並且是透過合法的買賣登記完成移轉。根據《民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必須以登記為準。換言之,登記在誰名下,誰就是合法所有權人,擁有完整處分權。即使過程中曾因「信用問題」而先放在姐姐名下,也不影響最終的法律效力。
因此,目前該房子屬於丈夫的個人財產,哥哥並沒有繼承或分割的權利。

口頭遺言效力極為有限
至於哥哥所謂「父親過世前有口頭交代房子要給他一份」的說法,法律上恐怕難以成立。根據《民法》第1190條,遺囑必須採取法定方式,包括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或錄音遺囑等,缺一不可。一般的「口頭交代」在多數情況下不具效力,除非屬於臨終病危狀態且有兩位以上見證人,並在一定期間內補正,否則難以被法院認定為有效遺囑。
在該案例中,既沒有遺囑文件,也沒有見證人佐證,僅憑哥哥一方的主張,顯然不足以作為法律依據。

兄弟情誼與法律權利的拉鋸
雖然法律上丈夫擁有完整權利,但家人之間的矛盾卻往往牽涉到情感層面。根據網友的描述,這位哥哥過去多次入獄,對父母與子女並未盡過責任,如今卻要求分產,讓其他家人難以接受。從道德角度來看,他的主張確實缺乏正當性。但這樣的糾紛若未妥善處理,仍可能導致家庭對立。

嚴意情 提醒,遇到此類情況,最佳方式是保留所有產權文件,包括當初的買賣契約與過戶登記證明,一旦對方提出爭議,可立即提出佐證。若對方持續糾纏,甚至進一步以法律途徑要求分割,也能以登記權狀為核心證據,保障自身權益。

M觀點:依法保護自己,避免情感勒索
從法律面來看,這名網友與丈夫完全有理拒絕哥哥的要求,因為該房子早已合法登記在丈夫名下,且不存在任何有效遺囑。哥哥僅憑「口頭交代」的說詞,無論在法院或社會觀感上,都難以成立。家庭財產往往是最敏感的問題之一,面對不合理的要求,除了要冷靜應對,更要善用法律來保護自身權益。正如專家所說:「感情可以商量,產權必須依法。」唯有把法律立場站穩,才能避免再次被家族矛盾與情感勒索拖進無止境的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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