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共同持屋爆糾紛!自費百萬裝修後遭要求賣房 網怒:太不公平
親友共同持屋爆糾紛!自費百萬裝修後遭要求賣房 網怒:太不公平
一名網友在論壇求助,表示與親戚共同持有老舊房屋,自家實際居住並獨自出資整修後,如今親戚因財務困難要求賣房,引發「裝修費用該如何分配」的爭議。這起事件揭露共同持有房產的常見矛盾,更凸顯親友間金錢與權益界線的模糊地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裝修費誰埋單?法律權益VS人情壓力
該網友描述,房屋為親戚間共同持有,自家實際居住並在「事先徵詢其他持有人同意」後,獨自出資完成整修,且保留完整明細收據。不料幾年後,親戚因財務困難要求賣房,讓原PO陷入兩難:一方面理解親戚需求,另一方面卻難以接受自己投入的裝修費用可能無法回收。
專家分析,此類糾需釐清兩大關鍵:
1. 裝修性質屬「有益費用」還是「必要費用」?
若屬必要修繕(如結構安全、漏水等),可依法要求補償;
若屬升級裝潢(如美觀設計、高檔設備),則需協商分配。
2. 事前是否達成明確協議?
若當初僅口頭同意卻未約定補償方式,舉證困難度高。
網友兩派論戰:該全拿還是按比例?
此議題引發正反意見激辯:
支持派認為:「誰出錢誰受益,裝修費應全額扣除再分!」
現實派反駁:「產權共有就是風險共擔,頂多協商部分補貼。」
中立派建議:「按房屋增值比例計算,拿出收據談判!」
阿明觀點:
共同持有房產最忌「權益不清」!建議採取以下行動:
1. 優先協商:拿出裝修明細,理性說明投入金額,爭取按比例分配賣屋款項(如扣除裝修費後再按持分分配)。
2. 法律後盾:若協商破裂,可主張《民法》第818條「共有物管理費用分擔」,要求其他共有人分攤必要修繕費用。
3. 未來自保:共同持有房產時,任何資金投入均應「書面約定」分配方式,避免人情與法律混淆。
提醒:裝修收據是關鍵證據!若親友堅持不分攤,可考慮優先承買其持分,或協議「賣屋後從總價扣除裝修費」再分配。與其撕破臉,不如理性爭取權益!
阿明金句:共同持有房產就像合夥做生意,白紙黑字才能保住友情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