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賠錢也要報稅!房地合一稅申報懶人包,避免荷包失血
賣房賠錢也要報稅!房地合一稅申報懶人包,避免荷包失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時,無論賺賠,只要屬於 房地合一稅 課徵範圍,都應在 30天內 主動申報,否則可能面臨罰鍰。即使賣房賠錢,未申報也會被罰,民眾務必注意,以免荷包失血。
房地合一稅申報重點
申報對象:個人交易房屋、土地,符合 《所得稅法》第4條之4 規定者。
申報期限:自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次日 或 預售屋交易日次日 起算 30天內。
申報地點: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 辦理申報。
應附文件: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
未申報的後果
罰鍰案例:甲君於2023年7月10日出售房地,未在30天內申報,被國稅局查獲後,除補稅 47萬元,還被罰 23萬元。
免罰條件:若在未經檢舉或未經調查前,主動補報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罰。
房地合一稅計算方式
所得額計算:
成交價減原始取得成本,再扣除 必要費用(如仲介費、裝修費等)。
公式:所得額 = 成交價 - 取得成本 - 必要費用。
適用範圍:
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房屋土地需依房地合一稅規定申報。
常見誤區
賠售不用申報:即使賣房賠錢,仍需申報,否則可能被罰。
未及時申報:超過30天未申報,將面臨補稅與罰鍰。
房地合一稅是 「賺賠都要報」 的稅制,民眾交易房屋土地時,務必在 30天內 完成申報,避免因漏報而受罰。若發現未申報,應儘速 主動補報補繳,才能免於罰鍰。透過正確申報,不僅合法合規,更能保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