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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現金,貸款男方付,這樣買房妥當嗎?

女方出現金,貸款男方付,這樣買房妥當嗎?

2025/04/29 |  12 | 加入最愛

女方出現金,貸款男方付,這樣買房妥當嗎?

「我和男友還沒結婚,最近想一起買房,頭期款女方出,但女方目前沒有工作,貸款則是由男方來負擔。這樣房子可以登記兩人共有嗎?會不會影響貸款成數?是不是應該等結婚後再買比較好?」這是許多情侶在婚前共同購屋時常見的疑問。

 

未婚情侶共同購屋越來越普遍,但財務安排確實需要謹慎規劃。

首先,即使未婚,法律上完全允許房屋登記為兩人共有,持分比例可以自由約定。常見的做法是依照出資比例分配,例如女方出頭期款30%,男方負擔後續貸款70%,就可以登記為女方30%、男方70%的持分。

 

不過要注意,女方目前沒有收入,在貸款上可能會遇到一些限制。

銀行審核貸款時,主要考量的是「主貸人」的還款能力。以這個案例來說,由於貸款是由男方單獨負擔,銀行會重點審查男方的收入狀況,要求月收入至少是月付金的2倍以上,同時也會評估信用評分和職業穩定性。女方雖然沒有收入,但只要男方條件符合要求,基本上不會影響貸款成數。

這邊要特別注意,如果是二人共同持有,另一方會被要求共同借款人。

 

婚前購屋和婚後購屋在法律效果上有顯著差異。

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分別財產」,產權完全依照登記和出資比例認定;而婚後購買則預設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特別約定為分別財產制。

 

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是簽訂「預告登記」或「借名登記協議」,明確約定頭期款的性質和產權分配;

第二是辦理公證財產協議書,詳細記載持有比例、貸款分擔方式,以及未來若分手時的處理機制;

第三是考慮婚後辦理「夫妻贈與」,利用稅法優惠進行財產規劃。

 

地政士特別提醒,即使感情穩定,婚前共同購屋仍存在一定風險。

最常見的糾紛就是分手後的產權分割問題,以及出售房屋時的稅務負擔。因此,除了完善的協議外,也建議保留所有金流憑證,包括頭期款轉帳記錄、繳款明細等。

 

綜合來看,如果購屋需求急迫,婚前購買並非不可行,但務必要做好完善的協議和規劃;若時間彈性較大,等到婚後再購屋,無論在法律保障或稅務規劃上都會更為簡便。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建議諮詢專業的地政士和貸款專員,根據個別狀況量身打造最適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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