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農地若用來務農,可申請免繳土地增值稅
法拍農地若用來務農,可申請免繳土地增值稅
苗栗縣稅務局提醒大家,如果你在法院拍到的農業用地,拍定當時確實用來務農,而且符合免課土地增值稅的條件,就可以在期限內向稅務局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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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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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時,稅務局會先用一般用地稅率算土地增值稅,並向法院陳報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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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會寄通知給原土地所有權人和拍定人,提醒你可以申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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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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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通知的隔日起30日內,填寫申請書並提出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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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需附上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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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可以扣掉等公所核發證明書的等待時間,但仍建議提早辦理,避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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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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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就不能申請免課徵土地增值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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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掌握時間、備齊證明,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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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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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土地稅科 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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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37)370173
簡單說,就是:拍農地可以務農免繳地增稅,但一定要在收到稅務局通知後30天內,把申請書和公所證明交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