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糾紛解套 彰化稅務局:塗銷移轉登記可退土增稅
土地交易糾紛解套 彰化稅務局:塗銷移轉登記可退土增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近日發布重要稅務解釋,針對已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又經法院調解或判決塗銷的案件,提供土地增值稅退稅機制。這項措施為土地買賣糾紛中的納稅人帶來實質保障,避免因交易無效卻無法退稅的困境。
根據稅務局說明,當買賣土地已完成申報現值並繳清土地增值稅,且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若經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成立,並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恢復原所有權人名義者,原先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款可以申請退還。同樣地,若是經債權人訴請法院民事判決確定買賣關係不存在,並已完成塗銷登記恢復原狀者,也適用退稅規定。
這項退稅機制對常見的土地交易糾紛特別重要。
實務上,經常出現買賣雙方因價格爭議、付款條件或其他因素產生糾紛,最終經法院調解或判決確認交易無效的情況。在過去,即使交易被撤銷,納稅人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往往難以退還,形成「交易無效卻稅金有效」的不合理現象。
稅務專家分析,這項解釋令符合稅法上的「實質課稅原則」。
當土地所有權回復原狀後,實質上並未發生所有權移轉的事實,因此原先課徵的土地增值稅就失去了課稅基礎,理應予以退還。這種處理方式不僅保障納稅人權益,也符合稅捐公平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退稅必須符合特定條件。
首先,必須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其次,需經法院調解成立或判決確定買賣關係不存在;最後,必須已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恢復原所有權人。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納稅人應確保程序完備才能順利申請退稅。
稅務局也提醒,退稅申請應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法院調解筆錄或判決書、地政機關核發的塗銷登記證明、原土地增值稅繳納收據等。建議民眾在辦理過程中保留所有文件副本,以利後續申請作業。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M觀點 從更大層面來看,這項措施有助於促進土地交易市場的健全發展。當買賣雙方知道交易若因故撤銷時,已繳稅款可以退還,將更能放心進行交易。同時也能減少稅務爭議,提升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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