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難躲稅網!CFC制度上路後,國稅局首度重擊企業假營運
空殼公司難躲稅網!CFC制度上路後,國稅局首度重擊企業假營運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在全球反避稅風潮下,台灣自2023年起正式實施「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如同替跨國企業拉起一道透明的防火牆。過去許多企業為了節稅,選擇在低稅負國家設立公司帳面據點,卻實際上沒有任何業務活動。如今,這類「空殼公司」不再能輕易成為避稅工具,一旦被查出未具備實質營運,企業不但要將海外盈餘併入所得,更可能面臨巨額補稅。
北區國稅局指出,CFC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杜絕台商利用海外低稅負區設立公司,轉移盈餘、規避稅負。依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海外子公司才能豁免認列課稅:一是該公司當年度盈餘低於新台幣700萬元,二是具備實質營運活動。後者的標準更嚴格,不僅要求有固定營業處所、僱用員工,還必須證明其營收結構來自真實業務,而非單純投資收益或財務操作。
國稅局近期發現,不少企業仍試圖以「形式證明」規避查核。
例如,某公司提交租金發票與僱傭契約,主張旗下海外子公司CFC-A具備營運基礎,但深入查核後,發現其全年租金僅2萬元,沒有水電支出,員工實際上也不在登記地上班。這樣的「紙上公司」自然難以過關。最終,國稅局要求該公司將CFC-A的6億元投資收益認列為所得,並補繳高達1.2億元稅款,堪稱給市場一次震撼教育。
這起案例反映出CFC制度的「刀口」所在:
不再僅看表面文件,而是檢驗實際營運狀況。對跨國企業而言,這代表過往單靠帳面操作的避稅空間已經大幅縮小。國稅局也強調,企業若想主張豁免,必須提出完整且具體的營運證據,例如當地業務活動紀錄、實際交易文件及財務數據等,而不是僅憑幾張發票或形式僱傭。
對企業來說,這不只是稅務合規的壓力,更是全球治理趨勢下的必然挑戰。OECD多年前就已推動「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各國也紛紛建立類似CFC制度,確保跨國企業在獲利所在地繳交合理稅負。台灣的制度上路後,不僅強化國際接軌,也意味著過往「灰色操作」的年代已經結束。
【M觀點】
CFC制度的啟動,確實讓不少企業倍感壓力,但這是台灣走向健全財稅體系不可避免的一步。對企業而言,與其抱著僥倖心態鋌而走險,不如趁早檢視海外子公司的實質運作,補強文件與營運證據,讓自身營運透明化。畢竟在國際稅務趨勢下,空殼公司遲早會被看穿,與其最後付出沉重代價,不如主動調整,將「合規」視為長遠競爭力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