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新制上路!單價、總價雙門檻,這些屋主小心被課重稅
「豪宅稅新制上路!單價、總價雙門檻,這些屋主小心被課重稅」
財政部在2025年2月19日公布了「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豪宅稅」認定門檻的調整。這次新制不僅延續了原有的總價門檻,還新增了每坪單價的認定標準,引發了網路上的熱烈討論。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執行經理葉惠玲指出,這項新制主要影響的是漲幅大、價格高且無法提供取得成本的房屋,一般中古屋交易則不受影響。
不過,她也提醒,如果扣除車位後,房屋單價達到標準,也可能適用新制課稅,這是許多屋主容易忽略的情況。
我們深入解析這項新制,以及它對房市可能帶來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的最新標準,「豪宅稅」的認定門檻分為「總價」和「單價」兩部分。在總價方面,台北市維持6,000萬元以上、新北市4,000萬元以上、其他四都及新竹地區3,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的總價門檻則從2,000萬元調升至2,200萬元,這是此次唯一放寬的項目。
在單價方面,台北市的標準是每坪120萬元以上、新北市75萬元以上、六都及新竹地區50萬元以上。如果房屋的單價或總價達到這些標準,且屋主無法提供原始取得成本,就可能適用新的高價住宅獲利率標準,從原本的17%調高到20%。
這次新制主要影響的是高價老屋,尤其是那些漲幅大、價格高且無法提供取得成本的房屋。一般低價或低單價的中古屋,基本上不會受到波及。不過,她也提醒,有些房屋雖然含車位的總價未達標準,但扣除車位後,單價可能就會超過門檻。
舉例來說,一間總價5,800萬元、含車位50坪的台北房屋,單價116萬元未達標。但如果扣除5坪的車位,房屋本體的45坪,單價就會變成128.9萬元,超過120萬元的門檻,因而適用新的高價住宅稅率。
然而,葉惠玲也強調,並非所有達到標準的房屋都會被課以高價住宅稅率。這次新制主要影響的是113年起個人出售的房屋,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非屬房地合一稅新制課稅範圍。
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
如果屋主能夠提供原始取得成本的資料,稅額計算將依實際獲利課稅,而不是直接適用高價住宅獲利率標準。
M傳媒-「豪宅稅」新制的實施,無疑是財政部為了更公平地課稅而推出的重要措施。雖然主要影響的是高價老屋,但屋主們仍需特別注意,尤其是那些扣除車位後單價可能達標的房屋。未來,隨著新制的實施,我們將持續觀察它對房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