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約=賣屋陷阱?網友血淚控:簽約後房仲神隱、房屋遭冷落「直到換約才賣掉」
專任約=賣屋陷阱?網友血淚控:簽約後房仲神隱、房屋遭冷落「直到換約才賣掉」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專任約」一直是房仲推廣賣屋時最常見的合約之一,許多屋主基於朋友介紹或信任,往往第一時間就簽下,卻未必真的對自己有利。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兩次賣屋的真實經驗,第一手揭開了專任約可能帶來的隱憂,也讓不少網友直呼「看完再也不敢輕易簽了」。
這名屋主表示,他兩次都是因為換屋需求才賣房,而兩次都先簽了專任約。
第二次更是因為房仲是朋友介紹,加上對方資深專業,自己也做足功課,甚至上了不動產估價課,結果卻掉進了信任陷阱。房仲在開價時引用「利率—投報率—房價」的公式,乍聽之下合乎邏輯,但實際卻讓價格被壓低不少。屋主事後冷靜思考,發現房價不該僅以租金報酬率或貸款利率來推算,尤其自住市場裡,資本利得與現金買盤同樣是決定價值的關鍵。
然而,比公式更讓屋主失望的,是房仲在簽下專任約後,幾乎毫無作為。
屋主形容,雖然自己已經搬出並重新油漆,但多次回到房子,卻見到屋況逐漸變差:蟑螂糞便、老鼠屎、牆面斑駁,完全沒有帶看或整理的跡象,讓人感覺房子被冷落,毫無被「用心經營」的痕跡。
直到專任約到期,他改與其他房仲簽一般約,情況立刻翻轉。
新房仲簽約第一天就動手整理:掃地拖地、開窗通風、清理浴室、放薰香與除蟲藥,讓房子重新煥然一新。結果不僅成功帶看,還在普通約情況下,順利以屋主原先設定的價格成交,而且買方全額現金付款,讓屋主徹底認清「專任約不代表積極銷售」。
這段經歷讓他下定決心,以後不會再一開始就簽專任約。
他認為,專任約的理論基礎是房仲能集中資源幫忙推銷,但實際上,若遇到缺乏責任感或不願投入心力的仲介,專任反而成了束縛,讓屋主錯失曝光機會,也讓房子陷入「被動等待」的尷尬。
M觀點:專任約不是原罪,但它需要建立在「專業+積極」的房仲身上,否則只是單方面綁住屋主的選擇權。
對屋主而言,選擇什麼樣的仲介,比合約形式更關鍵。提醒屋主,簽約前一定要評估房仲是否願意投入行動力與細節管理,而不是只聽專業術語或空頭承諾。因為最終能賣掉房子的,不是合約的名字,而是仲介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