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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仲介佣金別漏報!國稅局提醒:這筆收入要繳稅,小心補稅加罰款!

不動產仲介佣金別漏報!國稅局提醒:這筆收入要繳稅,小心補稅加罰款!

2025/03/21 |  32 | 加入最愛

不動產仲介佣金別漏報!國稅局提醒:這筆收入要繳稅,小心補稅加罰款!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個人從事不動產買賣仲介並收取佣金或酬勞,這筆收入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必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未依規定申報,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國稅局也提供必要費用的計算方式,若無法提供費用證明,可按佣金收入的20%扣除必要費用。

 

一、不動產仲介佣金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收入性質

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向買方或賣方收取的佣金或酬勞,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這筆收入需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依法申報繳稅。

 

未申報的後果

若未依規定申報,國稅局查獲後將補徵稅款,並處以罰鍰。

 

二、必要費用扣除規定

 

提供費用證明

納稅人若能提供相關必要費用證明文件(如交通費、廣告費等),可按實際支出扣除。

 

固定比例計算

若無法提供費用證明,可依財政部訂定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按佣金收入的20%計算必要費用。

例如:佣金收入100萬元,必要費用為20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80萬元。

 

三、實際案例解析

 

案例背景

阿花2021年出售一筆不動產,成交價8,000萬元,支付2%佣金(160萬元)給介紹人阿明。阿明未將這筆佣金收入申報綜所稅。

 

國稅局處理方式

國稅局查獲後,依規定以佣金收入的20%計算必要費用(32萬元),核定執行業務所得為128萬元。阿明需補繳稅款,並處以罰鍰。

 

四、如何避免補稅與罰鍰?

 

如實申報收入

收取不動產仲介佣金後,務必在當年度綜所稅申報時如實申報。

 

保留費用憑證

妥善保存必要費用證明文件(如收據、發票),以便扣除實際支出。

 

諮詢專業人士

若對申報方式有疑問,可諮詢會計師或稅務專家,確保申報正確無誤。

 

不動產仲介佣金收入屬於「執行業務所得」,必須依法申報綜所稅。若未申報,可能面臨補稅與罰鍰。建議納稅人如實申報收入,並保留必要費用憑證,或依規定按20%比例扣除必要費用,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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