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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房仲買房怕被追佣!過來人教你無痛跳槽實戰心法」

「換房仲買房怕被追佣!過來人教你無痛跳槽實戰心法」

2025/05/21 |  22 | 加入最愛

「換房仲買房怕被追佣!過來人教你無痛跳槽實戰心法」

最近陪朋友找房時遇到尷尬狀況:A房仲帶看時拼命批評家人想要的裝潢風格,還當場說「這種裝潢以後很難轉手」,氣得長輩掉頭就走。朋友想換B房仲繼續談同間房子,卻擔心:「要是真的買成了,A房仲會不會來要服務費?」這種顧慮其實很常見,畢竟誰都不想付兩次錢。

 

真實案例:換房仲真的不用通知嗎?

網友小林去年就碰過類似情況。他透過A房仲看了間中古公寓,因為對方一直催促下斡旋,後來改找B房仲議價成交。沒想到交屋後A房仲拿著帶看紀錄來要2%服務費,最後鬧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當場打臉A房仲:「買方沒簽任何委託書,帶看三次也不構成仲介關係!」結果小林一毛錢都不用付。

 

專家說重點:

「除非簽了要約或斡旋,否則消費者就像在超市選商品,今天找A店員介紹,明天換B店員結帳,完全合法合理。」,房仲主張服務費必須符合兩要件:

1.簽署要約或斡旋書面委託文件,

2.實際促成交易(談到屋主願意賣的價格)

 

專家提醒:

除非這個物件是專任物件,而且這家店沒有跟其他店聯賣,買方只能跟這家店買!否則,除了該店家,消費者是可以委託任何一個有誠意的仲介談價~下次遇到機車房仲,記得消費者有權選擇服務品質。就像去餐廳吃飯,總不能因為A服務生倒過茶水,就非得跟他買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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