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各項稅捐、過戶、申辦水電,需要買方在各式表格用印,授權建商或代書刻章代辦,是相對方便的選擇。不放心交付印章的話,可以在刻章授權書寫清楚授權範圍。
參考解答:
因為從小聽長輩叮嚀,重要的印章不能亂給,所以聽到別人代刻印章、用印會有疑慮,是很正常的反應。但其實"重要的印章"是像銀行開戶存摺、貸款銀行、戶政事務所這類的原留印鑑章,這些確實要自己保管好,交給別人是不恰當的。
如果遇到買屋流程上,有必要卻無法完全配合文件用印的時間的話,交給代銷刻新印章之前,可以考慮事前多溝通,在授權書上載明印章用途,保障自己權益,也安心一些。
參考刻章授權書條款如下:
- 買方授權賣方代刻印章一枚保管並使用,在此付上印模。
本式印章僅得使用於以下用途:
(一)房地稅捐、地政及有關機關申請辦理產權移轉。
(二)水、電、瓦斯、電信等之申請、分配或變更等。
(三)申辦貸款、資格查詢、領取貸款等相關手續之用,及依房屋買賣契約書所約定之使用範圍。
二、賣方不得將本項授權印章使用於上述以外之任何用途,否則願負法律責任。
三、買賣雙方如有糾紛,依民事訴訟程序解決此類糾紛。
四、本項委託授權,立委託書人本於自由意志及誠實信用之原則製作,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書存查。
以上條款內容可能依合作建商、代銷略有不同,最好謹慎地逐條審視,需要增加條款保障自己或是刪去不合理的地方,建議大方提出討論。最後,相關手續都辦妥之後,也要記得把這顆印章拿回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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