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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陷阱!付斡旋金竟沒收「不動產說明書」 專家:已違法 | M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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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陷阱!付斡旋金竟沒收「不動產說明書」 專家:已違法 | M傳媒

2025/11/30 |  18 | 加入最愛

購屋陷阱!付斡旋金竟沒收「不動產說明書」 專家:已違法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付了斡旋金卻沒拿到不動產說明書,這種常見的購屋陷阱正讓無數消費者權益受損,專業人士直言:這已經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一位購屋族在網路論壇抱怨,自己透過房仲支付斡旋金購屋時,竟完全沒有收到不動產說明書,對交易是否合法產生疑慮。此事引發地政專業人士關注,直言房仲未提供說明書已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若買方在未充分了解物件情況下簽署斡旋契約,法律效力可能面臨重大爭議。

 

不動產說明書要求

專業地政士指出,依現行規定,房仲在與買方簽訂斡旋契約前,必須先提供完整不動產說明書,內容包括土地區段、建物格局、產權狀況及重要交易條件,並應揭露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或列入都更範圍等關鍵資訊。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及第24條規定,經紀業者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提供委託人完整的不動產說明書,並由委託人簽認。未提供說明書不僅是程序瑕疵,更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若房仲未依法提供,買方有權主張程序瑕疵,甚至可要求返還斡旋金,保障自身權益。近年來法院已有多起判決支持消費者在此情況下的退費權利。

 

急售話術陷阱

「賣厝阿明」分析,實務上部分不肖房仲為求快速成交,常會延後或省略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的流程。尤其在房市熱絡、多人競標情況下,業者可能以「屋主急售」、「限時下訂」等話術,誘使買方匆忙下訂。房仲總部透露:「我們確實接獲過客戶投訴,在其他房仲遭遇未提供說明書就要求簽約的情況。這通常發生在競爭激烈的熱門物件上,業者擔心買方看到完整資訊後猶豫不決。」

 

一旦事後發現物件問題,買方往往需透過繁瑣協商或法律程序才能解決爭議,耗時又耗力。根據消保處統計,不動產交易糾紛中,約有15%與資訊揭露不完整有關。

 

購屋必備三大防線

法律專業人士提醒消費者,支付斡旋金前務必堅持「先見說明書,再簽約付款」的原則。若房仲拒絕提供,不僅可拒絕交易,也可向各地縣市政府地政局或消保官檢舉。

 

消保處建議:「消費者在簽署任何文件前,都應該要求業者提供完整的不動產說明書,並仔細閱讀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該暫停交易,尋求專業意見。」

第一道防線是堅持程序正義,確保在簽約前取得完整說明書;

第二道防線是交叉比對資訊,自行調閱相關文件;

第三道防線是保留證據,所有溝通紀錄都應該妥善保存。

 

違規業者責任歸屬

近年法院已有案例判決,若房仲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屬重大程序瑕疵,買方不僅可拿回全額斡旋金,還能向業者求償相關損失。

地方法院房仲糾紛判決中指出:「不動產經紀業者未於簽訂斡旋契約前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已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規定,其所為之仲介服務有重大瑕疵。除了民事責任,違規業者還可能面臨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根據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訊透明購屋新思維

專家建議,購屋族除了堅持取得說明書,也可自行調閱土地謄本、地籍圖及建物資料交叉比對,避免資訊落差。現在透過『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民眾可以輕鬆取得土地與建物登記資料。搭配不動產說明書的資訊,就能建立完整的物件履歷。尤其大型建案或二手老屋,房屋狀況複雜,一旦疏忽,很可能造成財務與法律雙重損失。選擇有完善服務流程的品牌房仲,通常能避免這類問題。正派經營的業者會主動提供完整資訊,確保交易透明。」

 

「我當時堅持要先看不動產說明書才付斡旋,房仲雖然覺得麻煩,但還是配合了。事後發現說明書裡真的有幾項重要資訊,差點就忽略了。」網友提醒:「寧可謹慎錯過,也不要衝動買錯!」專家呼籲,資訊透明是購屋安全的關鍵,懂得主動要求、核對資料的消費者,才能真正安心入住夢想家園。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就是堅持「知情再決定」的原則,讓每一分購屋資金都花在真正值得的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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