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子別算錯!房屋評定現值跨年度,用錯年度多繳稅
繼承房子別算錯!房屋評定現值跨年度,用錯年度多繳稅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繼承房子要繳遺產稅,但很多人不知道房屋評定現值有「跨年度適用」的問題,用錯年度,稅金可能多繳好幾萬。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遺產中的土地,以每年1月1日公告的現值為準。但房屋不同,用的是「房屋稅籍證明書」上的評定現值,課徵所屬期間是前一年7月1日到當年6月30日。死亡日落在哪個期間,就用哪個年度的現值。
案例拆解:10月過世,要用哪一年現值?
假設被繼承人於2025年10月15日死亡:
土地:用2025年公告土地現值申報
房屋:死亡日落在2025年7月1日到2026年6月30日之間,屬於2026年期房屋稅課徵期間,要用2026年期的房屋評定現值申報,不是2025年期
如果用錯年度,估價錯誤,遺產稅可能少報或多報,影響計算。
為什麼會跨年度?
房屋評定現值每年調整一次,但調整基準日是7月1日。
所以:
1月到6月死亡:用前一年度的現值
7月到12月死亡:用當年度的現值
國稅局提醒
繼承房子,土地看公告現值,房屋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有跨年度問題,死亡日落在哪個課徵期間,就用哪個年度的現值。用錯年度,估價錯誤,稅金算錯,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