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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賣地還沒過戶就過世,遺產稅怎麼算?專家:地要算、債要算、錢也要算

生前賣地還沒過戶就過世,遺產稅怎麼算?專家:地要算、債要算、錢也要算

2026/04/01 |  9 | 加入最愛

生前賣地還沒過戶就過世,遺產稅怎麼算?專家:地要算、債要算、錢也要算
文 / 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最近有位客戶問情情:「我爸爸生前簽約賣了一塊地,錢還沒收到、過戶也還沒辦,人就走了。這塊地要怎麼報遺產稅?」

情情直接告訴他:土地要算、債務要算、應收的錢也要算。三個都要算,缺一不可。

三個東西都要算進去

國稅局說明,被繼承人生前簽約出售土地,但到死亡時還沒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根據民法規定,這塊地還是被繼承人的,必須列入遺產總額

但同時,繼承人負有將土地過戶給買方的義務,這是「未償債務」,可以同額列報扣除

另外,如果賣地的價款還沒收到,這筆錢屬於「應收債權」,也要列入遺產總額課稅。

案例拆解:380萬的土地賣2500萬

舉例來說,甲君今年2月簽約賣了一塊地,成交價2,500萬,土地公告現值380萬。還沒收到錢,也還沒過戶,3月就過世了。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

  • 土地:以公告現值380萬計入遺產總額

  • 未償債務:同額380萬列報扣除

  • 應收債權:2,500萬計入遺產總額

簡單說:土地380萬進、380萬出,一加一減打平。但賣地的錢2,500萬,統統要繳遺產稅。

為什麼要這樣算?

國稅局解釋,這塊地還沒過戶,法律上還是被繼承人的,所以要算遺產。但繼承人有義務把地過給買方,所以給扣回來。至於賣地的錢,是被繼承人應得的,當然要繳稅。

白話文就是:地是別人的,但錢是你的。地不課稅,錢要課稅。

提醒:別漏報,免得被罰

這種情況同時涉及財產和債務,繼承人申報時要特別留意,把該列的通通列進去,才不會漏報受罰。有相關疑問,可以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情情總結

生前賣地還沒過戶就過世,土地以公告現值計入遺產、同額列為債務,一加一減打平;但賣地的錢,統統要繳遺產稅。記得把該算的都算進去,別漏報!

你也有類似的遺產稅問題嗎?留言跟情情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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