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澄清湖以東市有地開發爭議 市府與議會達成「只租不售」共識
高雄澄清湖以東市有地開發爭議 市府與議會達成「只租不售」共識
高雄市政府今日向市議會說明澄清湖以東市有土地開發規劃,引發熱烈討論。副議長曾俊傑明確表態支持土地整體開發,但強烈反對出售市有地,強調應避免圖利爭議。都發局回應將研議納入公辦重劃,以完善公共設施建設。
市有地開發原則確立
曾俊傑副議長在說明會中強調:「每筆市有土地都是市民共同資產,必須謹慎運用。」他以龍華國小開發案為例,指出該案採70年地上權模式,既保留土地所有權,又能收取租金與不動產收益,創造市府、市民與開發商三贏局面。此案例將作為澄清湖開發的重要參考。
開發模式引發討論
針對忠義路東側、中正路西側的住宅區市有地,都發局提出「公辦重劃」方向:
透過整體開發完善公共設施
保留市有地所有權
引進民間資源提升開發效益
各界關注焦點
土地運用透明度:曾俊傑要求公開私人地主資訊,避免利益輸送疑慮
開發效益最大化:建議參考成功案例,採地上權等創新開發模式
公共性保障:要求開發案必須兼顧公共設施與市民利益
都發局強調,後續規劃將秉持三大原則:
✓ 市有地永久保有
✓ 開發過程公開透明
✓ 優先保障公共利益
此案後續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提送市議會審議。市府表示將在「土地永續管理」與「城市發展需求」間取得平衡,打造符合市民期待的開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