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Line帳號

合建分售房地合一稅計算 財政部釋明費用分攤原則

合建分售房地合一稅計算 財政部釋明費用分攤原則

2025/05/22 |  20 | 加入最愛

合建分售房地合一稅計算 財政部釋明費用分攤原則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針對個人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售房地案件,發布重要稅務計算說明。當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土地時,若無法提供相關費用證明,其費用計算方式及上限有明確規範。

 

關鍵計算原則

費用計算基準: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6規定,未提示費用證明者,可按成交價3%計算費用,但以30萬元為上限。

合建分售特殊情況:若個人與建商採同一份契約出售房地,30萬元上限需按土地交易價占總價比例分攤。

實務案例說明:以總價1,200萬元案件為例(土地佔45%、房屋佔55%),個人土地部分可認列費用為13.5萬元(30萬×45%),而非直接以土地價540萬元的3%計算。

 

稅務提醒

納稅義務人應妥善保存取得、改良及移轉相關費用單據,以利核實認列。

採用合建分售模式者,需注意契約簽訂方式對稅負的影響。

費用分攤計算涉及專業判斷,建議諮詢稅務專家或向各地國稅局確認。

 

高雄國稅局強調,此項規定旨在兼顧稽徵效率與納稅公平,採用推計費用方式減輕納稅人舉證負擔,但仍鼓勵民眾保留完整證明文件,以保障自身權益。相關稅務問題可洽各地國稅局諮詢。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