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厝想省稅,分層計算才是關鍵!房屋稅2.0新制自住優惠三大必知條件
透天厝想省稅,分層計算才是關鍵!房屋稅2.0新制自住優惠三大必知條件
【M傳媒房產中心】
想用最低1%到1.2%的稅率繳房屋稅?以為把戶籍遷進去就沒事了?小心!「整棟設籍」不等於「整棟免稅」。房屋稅2.0新制上路後,稅務機關抓得更嚴,最大的觀念改變就是:房屋稅是「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層、分間計算的。
近期就有真實案例:一位民眾持有四層樓透天厝,雖然全家人戶籍都在裡面,但因為一樓出租給飲料店營業,導致整棟房屋無法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結果就是:自住的樓層用1.2%,出租營業的一樓則按較高的稅率(可能3%起跳)課稅。
分層計算原則:你的房子怎麼用,稅率就怎麼算
這就是房屋稅2.0的關鍵精神。稅務局會依據你房屋的「實際使用狀態」來課稅,不是看整棟房子的戶籍在哪。以常見的透天厝為例:
完全自住樓層(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符合條件可申請適用 1.2% 優惠稅率。
出租樓層(無論是住家或店面):屬於「非自住」用途,稅率為 2% 至 4.8%(視持有非自住房屋總戶數全國歸戶計算)。
空置未使用樓層:通常會被歸類為「非自住住家用」,同樣適用 2% 至 4.8% 的稅率。
所以,房子怎麼用,稅單就怎麼開。想用一紙戶籍打遍整棟省稅的年代已經過去了。
自住優惠三大鐵則,缺一不可
要成功申請到自住用的1.2%優惠稅率,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法定條件,缺一不可:
無出租、無營業:申請為自住的該層或該部分,完全不能有出租或營業行為。
實際居住且設籍:必須由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裡面 「實際居住」 ,並且已完成戶籍登記。只設籍、沒人住,不符合規定。
全國持有三戶以內: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全國的自住房屋,合計不能超過3戶。
重要行動提醒:今年申請期限至3月23日
符合條件的人,千萬記得要「主動申請」。稅務局不會自動幫你調降。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的截止日,是每年房屋稅開徵前40天。
以今年(115年)的房屋稅來說,原定截止日是3月22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 3月23日(星期五)。務必在這個日期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今年(115年)的稅單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優惠就要等到明年了。
房東的合法節稅捷徑:公益出租
如果你有樓層出租,與其冒險偽報自住,不如考慮合法節稅的途徑:加入「公益出租」。
將房屋委託給政府認可的包租代管業者,或自行將住宅出租給符合資格的弱勢家庭並向政府備案,成為「公益出租人」。該出租的房屋,就能適用與自住房屋相同的1.2% 優惠房屋稅率,同時還享有每月1萬5千元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的優惠。這才是真正聰明又合法的雙贏策略。
總結:誠實申報,分層規劃
面對房屋稅2.0新制,最佳策略就是「誠實申報,分層規劃」。清楚界定自家房屋每一部分的實際用途,該自住就申請自住,該出租就按非自住或公益出租方式報稅。確實了解分層計算的原則,才能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做出最有利的稅務安排,守護自身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