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控賣方隱瞞瑕疵!看屋要洗熱水澡測試水壓嗎? 律師:可依法求償
買方控賣方隱瞞瑕疵!看屋要洗熱水澡測試水壓嗎? 律師:可依法求償
台北市一名首購族林先生向本刊投訴,日前購買的中古屋交屋後竟發現浴室熱水器無法正常點燃,水電師傅研判是管線嚴重堵塞所致。更令他不滿的是,賣方竟以「一直以來都這樣」為由拒絕負責,讓他氣得直呼:「根本是買到問題屋!」
驗屋未察覺 入住才知問題大
林先生表示,今年3月透過房仲以1250萬元購入這間25年中古屋。由於看屋時原屋主仍居住其中,僅簡單測試水龍頭出水,未發現異常。「合約明明寫『水管無阻塞』,誰知道交屋後熱水小到連熱水器都點不燃!」
記者實地走訪發現,該浴室洗手台熱水出水確實微弱。林先生請來的水電師傅張師傅指出:「這明顯是管線鏽蝕堵塞,可能要打牆換管,做明管比較安全,估價約3萬元。」
賣方拒賠稱「現況交屋」
面對求償,賣方王先生透過房仲回應:「這房子都住20幾年了,熱水本來就比較小,買方看屋時沒提出,現在才說要賠償不合理。」受託房仲則表示:「已盡告知義務,雙方簽約時確實未特別提及水壓問題。」林先生不僅納悶,難道我看房時還要洗澡試水壓?
律師:賣方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律師表示:除了賣方需付依民法第354條瑕疵擔保責任,房仲還有善盡調查與誠實告知義務。
他分析本案三大關鍵:
合約載明「水管無阻塞」,現況卻明顯不符
熱水無法使用屬重大功能瑕疵
買方非專業人士,看屋時難以發現隱蔽瑕疵
建議買方先寄發存證信函,若協商不成可申請調解,必要時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修繕與生活不便造成損失。
消保官:可主張減價或修繕
消保官指出,類似糾紛每月都會接獲申訴。中古屋常見的漏水、管線問題,只要非買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發現,賣方都難卸責。
消保官建議:
蒐集水電師傅診斷證明
計算具體修繕費用
向地方政府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房仲業者曝「看屋自保術」
資深房仲建議:
交屋前一定要求測試所有衛浴設備
自備簡易水壓檢測器
簽約前再次確認水電狀況
最好在要約書加註但書,保留驗屋壓尾款交屋權利。
本案凸顯中古屋交易常見的「現況交屋」爭議
專家提醒,所謂「現況」應以「不動產說明書」記載為準,若賣方未如實揭露已知瑕疵,即使交屋後仍須負責。買方遇類似狀況,應把握五年瑕疵擔保權益與發現問題6個月內黃金求償期,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