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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強勢出手!欠稅大戶房產流標照樣「收歸國有」 專家解析背後關鍵

國稅局強勢出手!欠稅大戶房產流標照樣「收歸國有」 專家解析背後關鍵

2025/05/15 |  11 | 加入最愛

國稅局強勢出手!欠稅大戶房產流標照樣「收歸國有」 專家解析背後關鍵

稅捐機關對於欠稅大戶的追討手段再度升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明確表態,即便欠稅人名下不動產經多次拍賣流標,稅捐機關仍可依法「強制承受」,直接將該不動產轉為公有財產抵繳欠稅,徹底堵死欠稅人「以拖待變」的僥倖心理。

 

房產流標≠欠稅免還 國稅局祭出終極手段

過往常見欠稅大戶利用「拍賣流標」技術性拖延,如今國稅局援用《稅捐稽徵法》及《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在二次減價拍賣未果後,即可啟動承受程序。以近期實際案例為例,甲君積欠逾1億元遺產稅,其價值8000餘萬土地經多次流標後,國稅局趕在2026年執行期限屆滿前,直接以該地抵繳7000多萬元欠稅,等於讓欠稅人「資產變現」完稅。

 

三大關鍵解析這項強制措施:

時效攻防戰:執行期間屆滿前(通常10年),國稅局必須完成承受程序,否則查封將失效。案例中2026年大限就是關鍵時點。

價格認定標準:承受價格並非隨意訂定,而是以最後一次拍賣底價為基準,且不得超過欠稅總額。前述案例土地鑑價8000多萬,最終抵稅7000餘萬,就是依此原則計算。

終極追稅工具:當欠稅人其他財產不足抵償時,即便是不動產流標,國稅局仍可「化整為零」分批承受,甚至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受償。

 

業界人士透露實務影響

這項措施將顯著改變市場生態。以往部分欠稅人會刻意讓名下高價值不動產流標,期待執行時效過後「無痛取回」,如今國稅局直接接手,等於斷了這條後路。仲介業者更觀察到,近期已有欠稅大戶開始主動處分資產,避免被「國有化」。

 

納稅人該注意的權益界線

法律專家提醒,雖然國稅局有權承受,但納稅人仍可主張:

對承受價格提出異議(需舉證市場合理行情)

申請分期繳納剩餘稅款

主張生活必需財產不得扣押(如唯一自住住宅)

 

這項政策明確釋放訊號:欠稅大戶想靠「技術性流標」保住資產的時代已經結束。國稅局正透過強制承受程序,確保稅收公平性,未來對於高額欠稅案件的執行將更趨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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