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房屋稅2.0上路 新北稅捐處釋疑3大常見爭議
新制房屋稅2.0上路 新北稅捐處釋疑3大常見爭議
新版房屋稅條例(房屋稅2.0)本月正式實施,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至3.2%至4.8%引發民眾疑問,新北市稅捐稽徵處特別整理三大常見爭議問題,協助納稅人釐清稅務疑慮。
爭議一:自住房遭誤課非自住稅率
稅捐處說明,可能原因有二:
新制要求「辦竣戶籍登記」,部分舊制自住案件因系統地址格式不符或設籍人為三親等關係,導致未能自動勾稽。
舊制非自住及新取得房屋,民眾未主動申報自住用途。
解決方案:
申報期限已延長至114年6月2日,民眾可於期限內補辦戶籍登記或申報,稅捐處將主動退還溢繳稅款。
爭議二:公益出租房屋遭誤課
經核定為公益出租人者可享1.2%優惠稅率。若因通報時間落差導致誤課,稅捐處確認後將重新核發稅單並退稅。
爭議三:出租房屋稅率適用
房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標準者,可適用1.5%至2.4%較低稅率,但須於每年3月22日前檢附租約申報(今年延至3月24日)。逾期申報者,優惠稅率將自次期適用。
稅捐處強調,新制旨在鼓勵房屋有效利用,民眾若對稅單內容有疑慮,可透過以下管道查詢:
官網線上申辦
0800-000321免付費專線
臨櫃諮詢服務
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申報涉及權益,民眾應仔細核對稅單內容,如有疑問應儘速提出,以維護自身權益。稅捐處將持續優化系統比對機制,減少類似爭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