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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建案錢該怎花?」預售屋契約新規上路 保障買方也考驗建商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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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建案錢該怎花?」預售屋契約新規上路 保障買方也考驗建商體質

2025/09/29 |  47 | 加入最愛

「百億建案錢該怎花?」預售屋契約新規上路 保障買方也考驗建商體質

【M 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年來,少數預售建案淪為爛尾樓,讓購屋民眾權益受損,也讓社會對建築業信任度下降。為此,內政部地政司於九月預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範預售屋擔保機制,特別是信託專戶管理與價金用途。這次修正強調,已繳價金僅可支付工程款及稅費,管銷費用不得動支,意在提高民眾保障,但也讓建商面臨資金運用更大挑戰。

不動產開發信託與價金信託的差異,正是此次政策修正的核心。

前者將土地、銀行融資與購屋民眾已繳價金全部信託,綁定整個建案;後者僅針對已繳價金。政策鼓勵採用不動產開發信託,讓建案履約擔保更具積極性;若僅限縮用途如價金信託,反而可能削弱保障功能。

然而,現實挑戰不容忽視。受「銀行法」第七十二之二條與央行對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的要求影響,建商融資已經相當困難。若進一步限制管銷費用動用,建案後續營運與銷售可能受壓,尤其百億元大案的管銷支出可觀,建商除了自籌資金外,可能還須承擔額外費用,這對財務體質本就吃緊的建商而言,是一大考驗。

「賣厝阿明」指出,這次政策雖然遲來,但仍值得肯定。

調整建商體質,讓建築業能成為國家經濟指標,是長遠之計。他強調,千萬不要再開後門,例如增列模糊條款或特殊情況下得以動支工程款以外的資金;否則政策意圖將被削弱,保障買方權益也難以落實。

這次契約修正方向合理且正當,既能提高民眾保障,也促使建商更謹慎管理資金。

但是否能真正落實,關鍵仍在受託機構的把關能力。如果受託機構疏於監督,業者巧立名目、移花接木式請款的漏洞仍可能出現,政府的用心恐怕會大打折扣。

M 觀點:

預售屋信託專戶修正,是保障購屋者權益的重要措施,但同時也提醒市場,建商財務體質與受託機構監督能力,是政策能否落地的關鍵。遲來的政策修正值得鼓勵,但不能因此犧牲建商營運空間,否則可能影響建案推案量與整體房市活力。唯有在保障買方與合理運作之間取得平衡,才能真正建立透明、健康的預售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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