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買房議價到第幾次,就表示不會有機會了?
請問買房議價到第幾次,就表示不會有機會了?
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發問,想知道房仲間有這潛規則嗎?一間開價六百多萬,第1次看房我出價五百多,第2次是要我加價我沒辦法,第3次只給我降個幾萬而已(仍然高過實登),離我出價多十幾萬,想知道房仲有沒有潛規則是談到第幾次,就是不會有結果?房子算維持還不錯,我第3次有要各項交易明細,還在僵持我自己出價,不知道他會不會逕自放棄。
許多購屋者都曾面臨這樣的困惑:
究竟要談判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真正沒有機會了?以您的情況為例,面對開價六百多萬元的房子,經過三次議價後仍與賣方有十幾萬元的差距,平心而論價,以600多萬的總價,10多萬的價差不大,成交的機率頗高,建議可以再努力看看。
從房仲業的實務經驗來看,議價過程確實存在一些不成文的默契,但並沒有絕對的「幾次就放棄」的硬性規則。通常買賣雙方的價格拉鋸會經歷三個關鍵階段:試探期、博弈期和決定期。您目前正處於博弈期轉向決定期的關鍵時刻,這個階段的處理方式往往決定了最終能否成交。
第一次出價五百多萬,相當於開價的八五折,這是個合理的起手式。
房仲此時會將您的出價視為誠意的試探,同時也藉此了解您的價格底線。
當第二次被要求加價而您選擇堅持時,這傳遞了一個重要訊號-您不是那種會輕易加價的買家。
到了第三次議價,賣方僅微調幾萬元,顯示他們對價格有一定堅持,但同時也透露出願意繼續談判的意願。
在這樣的僵局中,買方需要審慎評估幾個關鍵因素。
首先,這十幾萬元的價差是否真的超出您的財務能力?還是只是心理上的不舒適?如果差距在總價的3%以內,通常都還屬於可協商範圍。其次,要考量這個物件的稀缺性 - 是否很難找到條件相當的替代選擇?最後,也要評估賣方的急售程度,這往往能從房仲透露的資訊中察覺端倪。
專業的房仲在處理這類僵局時,通常會採取「冷卻再加溫」的策略。
他們可能會讓談判暫停一兩週,一方面給賣方時間重新思考,另一方面也觀察買方是否會因焦慮而改變主意。這個階段反而是買方可以善用的機會,與其被動等待,不如主動提供新的談判條件,例如承諾快速成交或提高訂金比例,這些都可能成為打破僵局的關鍵。
實價登錄資料在議價過程中是把雙面刃。
雖然它提供了市場行情的參考,但每個物件的條件都不盡相同,過度拘泥於數字比較可能讓您錯失好物件。建議將實登作為談判的輔助工具,而非絕對標準,重點還是要回歸到物件本身是否符合您的需求與預算。
當談判陷入膠著時,買方可以考慮轉換策略。
與其糾結在總價上,不如討論交屋日期、付款方式或附帶設備等條件,有時這些看似次要的因素,反而能創造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例如,同意賣方提出的價格,但要求保留部分傢俱或延長交屋時間,這樣的妥協往往能讓雙方都保住面子。
值得注意的是,優質的房仲不會輕易放棄任何一個誠意的買方。
如果您已展現出足夠的購買誠意(如提供財力證明、預先貸款評估),房仲通常會更積極地居中協調。反過來說,如果房仲開始表現得消極被動,那可能是時候考慮其他選項了。
在您這個案例中,由於價差已縮小到十幾萬元,且房仲仍在提供交易明細,顯示談判尚未破裂。建議可以設定一個最後的加價幅度(如五萬元),並明確告知這是您的最終出價,同時展現出準備簽約的誠意。這種「有條件的讓步」往往能促使賣方做出相對應的妥協。
最重要的是,購屋決策不應完全被議價過程牽著走。如果這個房子確實符合您的需求,而價格也在可負擔範圍內,適度的妥協可能是值得的。反之,如果只是因為談判陷入僵局而勉強追價,日後可能會產生悔意。保持理性與彈性,才是成功議價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