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買房竟然買到佔用他人土地的房子怎麼辦?
開心買房竟然買到佔用他人土地的房子怎麼辦?
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PO文,請問買家上個月簽約下訂一間透天房子,鑑界後,發現房屋部分蓋在私人土地上,而仲介回報無法取得該土地所有權利,但還在跟地主協調,只是地主不完全不理會,避不見面、也不接電話。請問可以以此原因取消房屋買賣合約嗎?該如何處理?合約是到6月中
這種「房屋佔用他人土地」的情況,在法律上叫做「越界建築」,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因為這表示你買的房子有「權利瑕疵」,未來可能會面臨被地主要求「拆屋還地」的風險。遇到這種狀況,買方是有權利要求解約的,因為賣方沒有事先告知這個重大瑕疵,已經違反了誠實告知的義務。
首先,你一定要趕快採取行動。
第一步就是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賣方和仲介公司,正式表明因為房屋佔用他人土地,你要解除契約並要求所有價金。記得在信裡要寫清楚鑑界結果、地主不願協調的情況,以及賣方沒有事先告知的事實。如果不知道怎麼寫,各縣市政府的法律諮詢服務都可以幫你檢查內容。
同時,你要開始蒐集所有相關證據。
包括最新的土地鑑界報告、和仲介的對話紀錄(像是LINE的對話截圖),還有你嘗試聯絡地主但被拒絕的證明。這些在後續的協調或訴訟中都會很有幫助。
專家建議可以同步做幾個動作來增加談判籌碼: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再次確認界線,也可以向建管單位舉報這可能是違章建築。這些動作不是要找麻煩,而是要讓賣方知道你是認真的,而且握有足夠的證據。
特別要提醒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千萬不要簽署任何和解文件,也不要再支付任何後續款項。有些仲介可能會勸你再等等看,或要你先付部分款項,但這樣反而可能讓你的權益受損。
其實站在法律角度,你的立場很有利。
因為賣方明顯隱瞞了重要資訊,這已經構成解約的正當理由。如果最後真的要走法律途徑,除了民事的解約賠償外,賣方還可能涉及刑事上的詐欺罪嫌。
現在最重要的是把握時間,在6月合約到期前完成這些動作:
寄出存證信函、蒐集完整證據、尋求法律諮詢。各縣市的消保官也可以提供協助,記得要盡快提出申訴。
買房是人生大事,遇到這種狀況確實很無奈。
但只要你按照這些步驟積極處理,還是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成功解約,拿回你的定金。如果情況複雜,建議還是要找專業律師協助,才能確保你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