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農地給建商竟要繳20萬稅?「農地免稅」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 M傳媒
賣農地給建商竟要繳20萬稅?「農地免稅」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農地不是免稅嗎?怎麼一賣給建商,土增稅就跳出來了?」最近有民眾打算處理家族留下的閒置農地,原本以為能適用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沒想到一試算,稅額竟高達20多萬元,當場傻眼,也讓不少地主重新思考:農地免稅,真的那麼簡單嗎?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確實常有民眾誤以為「只要是農地就不用繳土增稅」,但實務上,農地要免稅,必須同時符合「兩個關鍵條件」,只要踩到其中一條紅線,就得依法課稅。
稅務局說明,依現行規定,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移轉給「自然人」時,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形之一,就不能免稅:第一,農地並未實際作農業使用;第二,移轉對象不是自然人,而是公司、建設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
換句話說,就算土地登記是農地,只要長期閒置、荒廢,或是賣給建商這類「非自然人」,稅務機關就會直接認定不符免稅要件,依法課徵土地增值稅。這也是為什麼不少地主「以為賺到了」,實際結算才發現,稅金吃掉一大塊獲利。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民眾若要主張農地免稅,不能只靠嘴巴說「以前有種過」或「未來會繼續耕作」,而是必須提出正式文件佐證。最關鍵的,就是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並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經審查確認符合農業使用事實後,才能向稅務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但實務上,這道門檻並不低。許多農地早已多年未耕作,甚至被當作停車場、堆放建材,或純粹放著等賣,一旦被認定未實際作農業使用,即便最後是賣給親友,只要無法提出證明,仍可能被補稅。
稅務人員也提醒,近年建商積極收購農地進行整合開發,地主在價格談判前,應先把「稅金成本」算清楚,否則帳面成交價看似漂亮,實拿卻大打折扣,甚至影響出售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