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陷阱!房東做公益反遭追稅 重購退稅眉角多
稅務陷阱!房東做公益反遭追稅 重購退稅眉角多
屏東市民老王最近遇到棘手難題。去年他將舊公寓換購市區一棟中古大樓,本想當個愛心房東響應政府公益出租政策,卻意外踩中稅務地雷。原來他申請的土增稅重購退稅,因將房屋出租而遭稅務機關追繳退稅款,讓這個美意瞬間變成財務負擔。
這起案例凸顯許多換屋族常忽略的稅務細節。根據現行法規,民眾在二年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若符合條件可申請土增稅退稅。但鮮少人注意到,這筆退稅款附帶五年「緊箍咒」——期間若將房屋出租、營業或移轉,就必須吐回退稅款。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解釋,所謂「改變用途」涵蓋範圍廣泛,除一般認知的買賣、贈與外,連公益出租、包租代管等政策鼓勵的行為都算在內。唯一例外是因公派駐海外、子女就學等特殊情況,經證明仍作自住使用才可豁免。
稅務專家指出,老王的案例頗具代表性。不少民眾像他一樣,想同時享受重購退稅與公益出租優惠,卻不知兩者互斥。更棘手的是,即便房屋因繼承轉給子女,繼承人若在五年內出租或出售,同樣會被追稅。
這起事件也反映稅制複雜度帶來的困擾。老王原本盤算得很完美:用重購退稅減輕換屋負擔,再透過公益出租降低囤房稅壓力,沒想到不同稅目間的交互作用,反而讓他陷入追稅危機。專家建議,進行不動產規劃時,務必釐清各項稅務規範的連動關係,或尋求專業人士協助,才能避免省了小錢卻賠上大筆退稅款的窘境。
隨著囤房稅2.0上路,類似案例可能增加。民眾在響應政策美意的同時,更需審慎評估相關稅務影響,才能讓美意真正轉化為雙贏局面。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