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洗錢防線失守!地政士「看得到風險、擋不了交易」 權責不對等成洗防破口
豪宅洗錢防線失守!地政士「看得到風險、擋不了交易」 權責不對等成洗防破口
【M傳媒房產中心】
當豪宅成為跨國資金流動的載體,第一線地政士究竟是守門人,還是背鍋者?
太子集團案讓這個問題被迫攤在陽光下。調查顯示,銀行端自2019年起已發出多達52次異常通報,但在購置多筆豪宅過程中,卻未見不動產經紀業與地政士端的異常申報紀錄。
依法,依《洗錢防制法》規範,除金融機構外,地政士與經紀業同樣負有通報義務。然而,制度設計的矛盾也隨之浮現,他們被賦予責任,卻沒有對等的權限。
在實務上,洗錢並不只存在於低價移轉。
高於行情的大額交易,可能是資金「合法化」的手段;顯著低於市價的成交,也可能伴隨檯面下金流補償。
內政部列舉的疑似洗錢態樣中,就包括「成交價格明顯異於市場行情且要求以不實價格記錄」。
理論上,地政士應提高審查強度,必要時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但現場的困境遠比條文複雜。
多數豪宅交易透過銀行匯款完成,金流不經地政士之手。
地政士無金流調閱權、無查核資金來源權,對於空殼公司背後的實質受益人,更缺乏調查工具。
即便察覺價格異常,也只能要求當事人說明,並留存紀錄;若對方拒絕配合,最多選擇拒絕承辦。
真正的金流細節,掌握在金融體系手中。
於是形成弔詭局面:銀行擁有金流資訊,卻只能依法通報;
地政士站在交易第一線,卻難以阻斷交易。一旦案件爆發,外界卻容易將矛頭指向「為何未察覺異常」。
這並非單一個案,而是DNFBP(特定非金融事業及專業人士)在全球洗防架構中的共同難題。
當不動產高度金融化,豪宅成為資金停泊工具,若監理設計未與實務權限對等,制度縫隙自然產生。
依法而言,地政士能做的其實有限:
強化盡職審查、要求合理說明、拒絕明顯不合理案件、於法定期限內申報可疑交易。
未申報者,依《洗錢防制法》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但問題在於,「價格是否異常」缺乏明確客觀標準,往往只能依專業判斷承擔風險。
制度若期待地政士成為洗錢防線的一環,就必須同步提供更清楚的警示指標、案例指引與跨機關資訊支援,而非事後究責。
否則,第一線專業者只能在資訊不對稱中承擔風險,卻無法真正補上漏洞。
太子集團案揭示的,不只是豪宅市場的灰色地帶,而是洗錢防制體系中的權責失衡。
當責任被下放,權力卻未同步到位,防線再多層也難免出現破口。
洗防不能只靠「提高警覺」的道德期待,而必須建立權限、資訊與責任對等的制度設計。
否則,每一次風暴過後,留下的只會是更多被推到前線承擔質疑的專業者,而真正的資金黑洞,依然藏在制度縫隙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