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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厝阿明/地震,我的損失誰買單?災害扣除條例QA

賣厝阿明/地震,我的損失誰買單?災害扣除條例QA

2024/04/16 |  52 | 加入最愛

0403一早大家都還在準備上班,突然的地震讓大家害怕極了…

許多民眾當下除了倉皇失措,更擔心的是除了生命安全之外的財產損失,當發生不可抗力的天災時,政府是不是會有相應的災害補助!

 

關於這個民眾在意的問題,阿明特別邀請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來跟大家說明,劉國基總經理表示,目前政府對於意外災損部分其實有一個災害扣除條例,可以幫助因為天然災害財產損失的受災戶,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特別整理減免條款QA提供給需要的民眾!

 


圖為0403花蓮大地震,花蓮縣各地災情慘重,北濱街一棟大樓倒塌一樓消失。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劉學聖攝影
 

Q:要準備哪一些資料?

A:

 

所得稅

◎ 損失情形:個人財產因災害所受損失。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

◎ 申報地點:所轄各地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相關照片或證明文件。

 

房屋稅

◎ 損失情形: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淹水受災。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或由稅捐處主動辦理。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

◎ 稅捐減免:5成以上→發生之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為止;3成以上不及5成→發生之日起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修復為止;淹水受災→淹水當期房屋稅按淹水日減免,至少免徵1個月。

 

 

地價稅

◎ 損失情形: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地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

◎ 損失情形: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使用須進廠修復者。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車輛辦理停用,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僅需繳至停用前1日,若已繳全年稅款者可辦理退稅,車輛修復後,請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 圖/劉國基提供

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特別提醒大家,災害申請要在30天內提出,

有地震災損的民眾要記得掌握申請時效,保證自身權益!

更多高雄買房問題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1555337733501

新聞來源: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93/788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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