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修繕費用申報注意事項:無實際修繕恐遭補稅處罰
房地合一稅修繕費用申報注意事項:無實際修繕恐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針對房地合一稅申報發布重要提醒,納稅人申報房屋修繕費用時需特別注意:
合法申報修繕費用的必備文件
修繕合約正本,詳細修繕項目明細表(含估價單),修繕前後對比照片
合法付款憑證:統一發票,載明收款人身份證字號的收據,註明金額與日期的免用發票收據
國稅局查核實例警示
某納稅人甲君2023年購入新房後,2024年轉售時申報150萬元修繕費用。經國稅局查核發現:比對前手建商與後手買方提供的屋況照片,確認房屋始終保持交屋空屋狀態
查無實際修繕事證
結果遭國稅局:全數剔除150萬元費用,補稅67.5萬元(適用45%短期交易稅率)另裁處罰鍰
重要提醒
修繕必須「真實發生」方可列報,保存完整證明文件至少5年
虛報成本將面臨:補徵稅款,按漏稅額處0.5-1倍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能涉及刑責
專家建議,重大修繕建議公證或請專業人員見證,小額修繕也應保留完整記錄
不確定是否可列報時,可先向國稅局諮詢
高雄國稅局強調,納稅人應誠實申報,避免因小失大。若有疑問可洽國稅局服務專線,或至各地分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