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 嘉義縣稅務局:房東申報租賃所得反可節稅
房屋稅2.0新制上路 嘉義縣稅務局:房東申報租賃所得反可節稅
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將首次適用「房屋稅2.0」新制,引發不少租屋族擔憂房東可能藉機漲租。對此,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澄清,新制下房東若誠實申報租賃所得,不僅不會增加稅負,反而可能省下近半房屋稅,呼籲房東善用新制節稅優惠。
租賃申報反享稅率優惠
稅務局說明,新制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累進稅率(2.6%~4.8%),但若房屋出租且申報租金達標準者,可適用較低的1.5%~2.4%稅率。以嘉義縣為例,符合條件的出租住宅稅率僅1.5%,與舊制非自住稅率相同,相較未出租房屋的2.6%起跳稅率,反而更具節稅優勢。
實例試算:節稅4600元
稅務局舉例,若房東甲君在全國持有2戶非自住房屋(課稅現值各20萬元),其中1戶出租:
未申報租賃所得:2戶皆適用3.2%稅率,年繳12,800元
申報租賃所得:出租戶適用1.5%(3,000元)、另1戶2.6%(5,200元),合計8,200元
兩者相差4,600元,顯見誠實申報更划算。
籲房東每年3/22前申請
稅務局強調,租賃所得本應依法報稅,新制只是提供節稅誘因。房東若欲適用優惠稅率,需於3月22日前(遇假日順延)提出申請,逾期則次年才適用。此舉既能降低稅負,也可避免租客因誤解新制而產生糾紛,創造雙贏。
(專家提醒)租屋族若遇房東以新制為由漲租,可向稅務局查證實際稅負變化,避免成為不當漲價的犧牲品。政府也將持續抽查租賃申報情形,防堵逃漏稅。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