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正上路 新北板橋江翠社宅首案婚育宅比例達20%
住宅法修正上路 新北板橋江翠社宅首案婚育宅比例達20%
【M傳媒房產中心/新北訊】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已通過,明定社會住宅至少提供20%單位給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期)視察板橋江翠社宅,該案今年中招租、年底即可入住,保留至少40%給弱勢族群、20%給婚育家庭,是修法後新北適用的第一個婚育宅專案。
雙北市府表示,若社宅住戶有孩子就學需求,可將租期延長至12年。新北市城鄉局住宅發展科長江怡瑩指出,租期延長保障子女就學穩定,新舊戶都可憑在學證明申請續約,最長至12年。過去加籤制度已保障婚育家庭,修法後仍會依子女數排序,提供公平承租機會。
江翠社宅位於江翠北側重劃區,鄰近捷運江子翠站,周邊有江翠國小、江翠國中及五座公園,生活機能便利。社宅2022年開工,克服工料雙漲困境如期完工,共規劃130戶,包括套房71戶、二房34戶、三房25戶,並結合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日照中心,兼顧居住與照顧需求。
城鄉局表示,截至今年1月,新北地方政府與中央合作已興辦23,083戶社宅,整體興辦量體朝41,000戶穩健邁進。
為照顧育兒家庭,台北市府自2024年10月起推「幸福住宅」專案,將多元取得的公有住宅專案提供新婚2年內及育有0至6歲子女家庭承租,若子女有學業需求,租期可延長至子女國小畢業,最長12年。台北市都發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已釋出7處共175戶,入住率約92%;今年將再釋出行天宮站、萬隆站、洲美社宅共45戶轉作幸福住宅。
實際租屋案例顯示,幸福住宅雖提供租金補助,但仍有負擔。台北吳先生原租信義區大套房,月租2萬多元有租屋補助7,000元,申請幸福住宅後,租金約3萬元,市府補助5,000元,但仍需負擔公共電費、瓦斯費等費用。新北黃太太則指出,婚育宅算額外福利,但社宅量不足,抽中機會有限,「看得到、吃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