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房地合一稅留意建商折讓款 虛列成本恐遭補稅處罰
申報房地合一稅留意建商折讓款 虛列成本恐遭補稅處罰
民眾買賣房屋申報房地合一稅時,若忽略建商提供的折讓款,可能因虛增成本而遭國稅局補稅甚至裁罰。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提醒,購屋時若建商給予裝潢折讓或優惠,後續出售時應如實從取得成本中扣除,避免因申報不實而面臨稅務風險。
在房地產交易中,建商常因裝潢、變更設計或其他因素,提供買方折讓款作為優惠,但這筆款項通常不會直接反映在原始買賣契約上,導致許多民眾在出售房屋時,誤以契約總價申報成本,未扣除折讓金額,進而虛增成本、短報所得。
高雄國稅局舉例,陳先生(化名)2019年向建商購屋時,獲175萬元裝潢折讓優惠,但2023年出售時,其親友代為申報房地合一稅,未扣除該筆折讓款,仍以原始契約價計算成本。由於建商依法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國稅局查核後發現陳先生虛列成本,剔除175萬元後,按35%稅率補徵61.25萬元稅款,並處以19.6萬元罰鍰。
國稅局強調,房地合一稅的「可列報成本」包括契稅、仲介費、代書費等必要支出,以及購屋後的改良費用,但建商折讓款屬於實際未支付的優惠,應從成本中扣除。若買賣雙方在實價登錄後另有折讓協議,建商會開立折讓證明單,民眾若未據實調整申報金額,可能構成短漏報所得。
國稅局呼籲,納稅人應誠實申報,若明知有折讓款卻未扣除,可能被認定為故意逃漏稅,面臨較重罰則。若發現申報錯誤,應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主動補報並繳納所漏稅款及利息,才能適用免罰規定。此案例提醒民眾,房地交易稅務細節繁雜,建議妥善保留相關單據,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申報正確,避免爭議。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