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價稅減免指南】公共通行道路用地免稅申請9/22截止
【台中市地價稅減免指南】公共通行道路用地免稅申請9/22截止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發布重要稅務提醒,針對私有土地無償提供公眾通行的特殊情況,說明相關地價稅減免規定。這些隱藏在都市紋理中的無名道路,其實藏著不少節稅權益,但多數民眾往往不清楚申請細節而錯失權益。
稅務局官員解釋,並非所有開放通行的土地都能適用免稅優惠。關鍵在於土地性質的認定:如果是建商依法必須保留的「法定空地」,或是建築基地範圍內的土地,即使開放公眾通行,仍然無法免徵地價稅。但若是原本屬於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在取得使用執照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只要確實無償供公眾使用,所有權人就可以提出免稅申請。
這項政策背後反映的是政府對於公共利益的權衡。當私有土地無條件提供公眾使用,政府以稅賦減免作為回饋,創造公私雙贏。但為避免建商鑽漏洞,特別排除法定空地的適用,確保稅制公平性。
稅務局特別強調申請時效的重要性。符合條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把握每年9月22日的申請截止日,逾期申請者將延至次年才能適用減免。為協助民眾釐清疑義,稅務局提供0800-000321免付費專線,以及04-22585000轉接智慧客服中心,由專人解答各類稅務問題。
這項政策實施以來,已有不少社區鄰里間的私有巷道成功申請減免。稅務官員建議,民眾若對自家土地性質有疑慮,可攜帶土地登記謄本及使用狀況證明文件,就近向各分局洽詢,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隨著都市發展日趨複雜,這類細緻的稅務政策將愈發重要,既能減輕民眾負擔,也能促進土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