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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停業變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要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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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停業變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要重新申請!

2023/08/07 | 賣厝阿明 |  600 | 加入最愛

小王和小李是鄰居,兩人一直保持著友好的鄰里關係。
一天,小王經過小李的家時,看到他正在整理房屋文件,於是上前打招呼。
小王:「嘿,小李,你在忙什麼?」
小李:「哦,我在看有關地價稅的資訊。我家之前是自用住宅,後來開了間小店,但去年的疫情太嚴重就停業了。
我想知道,現在地價稅是怎麼算?」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條件,必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辦理竣戶籍登記,且該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而如果原本屬於自用住宅的土地,後來房屋用途變更成商業用途,則無法再享受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果停業,並重新將房屋用途改回自用住宅,那麼只需要依照規定,重新提出申請,即可再次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優惠稅率。

記得!務必在地價稅開徵前的40天內(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這樣當年即可享受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則需等到次年才能生效。

 

簡單的說;小李原本擁有一棟自用住宅,但後來開設了小店,將房屋用途改為商業用途。
根據規定,如果房屋的用途經過變更,則無法再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優惠。

然而,如果小李停業並將房屋用途改回自用住宅,則有資格重新提出申請,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優惠。


在申請時,小李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戶籍登記:小李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需要辦理竣戶籍登記,以證明該住宅用地的自用性質。
2, 用途變更:小李需要將房屋用途改回自用住宅,不再進行商業經營或出租。
3, 申請時程:小李應在地價稅開徵前的40天內(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這樣才能在當年度享受優惠稅率。
PS.逾期申請者則需等到下一年才能生效。

因此,如果小李符合上述條件並按時提出申請,他可以重新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優惠,從而減輕地價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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