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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與房地給子女,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怎麼算?高雄國稅局說明

父母贈與房地給子女,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怎麼算?高雄國稅局說明

2026/03/18 |  10 | 加入最愛

父母贈與房地給子女,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怎麼算?高雄國稅局說明
M傳媒財經中心/整理

不少父母會將房地贈與子女,作為家族傳承或財產安排,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子女日後如果出售這類受贈房地,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取得成本計算方式與一般買賣取得房地不同,務必留意房地原始取得方式。

受贈房地取得成本怎麼算?
依房地合一稅制規定,課稅所得 = 成交價 – 取得成本 – 費用 – 土地漲價總數額。
一般買賣取得房地:取得成本就是當初的購買成交價。
繼承或受贈房地:取得成本則以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 + 公告土地現值,再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後的價值作為計算基準。
換句話說,受贈房地的成本不是你買房時付的錢,而是贈與時政府認定的現值,並依CPI調整。

實務案例解析,以張小姐(化名)為例:

購買與受贈:
2022年1月1日,張小姐與母親合資購入房地,共800萬元,所有權各半。
同年6月1日,母親將自己的持分贈與張小姐,受贈時房地現值合計200萬元。

出售房地:
2025年7月1日,張小姐出售該房地。

申報房地合一稅:
張小姐自行出資購買部分:400萬元
母親贈與部分:200萬元 × CPI 105.5% = 211萬元
兩部分合計取得成本:400 + 211 = 611萬元
這個例子提醒大家,受贈房地的取得成本通常低於市價,但必須依現值與CPI調整,計算房地合一稅時不能用原始面額或自認成本。

高雄國稅局提醒
受贈房地與一般買賣取得房地在房地合一稅計算上不同,要分別計算取得成本。
計算成本時,務必依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及CPI調整,避免申報錯誤。
受贈後出售房地前,可先請會計師或財稅專業人士協助,確保申報正確、減少補稅風險。

簡單一句話:買房是買入價,受贈是現值 + CPI,兩者取得成本完全不同。掌握這個原則,房地合一稅申報就不會出錯。示意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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