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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新制上路 自住優惠申請期限延至6/2

房屋稅新制上路 自住優惠申請期限延至6/2

2025/05/08 |  23 | 加入最愛

房屋稅新制上路 自住優惠申請期限延至6/2

為配合財政部房屋稅新制實施,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宣布,今年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將從原定的324日放寬至62日,與房屋稅繳納截止日相同,讓民眾有更充裕的時間辦理戶籍登記與稅務申報。

 

房屋稅新制重點

自住房屋認定標準

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籍

全國範圍內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不超過3

 

優惠稅率

全國3戶以內自住房屋:稅率1.2%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1%

 

申請期限放寬

原規定須於每年322日前申報,今年因新制上路,期限延至62

若符合自住條件但尚未設籍,請儘速至戶政機關辦理,並向稅務局申報

 

常見問題

Q:如何確認房屋是否符合自住條件?

A:可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或透過線上、臨櫃方式查詢。

 

Q:若錯過62日申請期限怎麼辦?

A:今年若未及申請,仍可於明年322日前補辦,但今年房屋稅將按一般稅率課徵。

 

Q:出租或空置房屋是否適用優惠稅率?

A:否,自住優惠僅限實際居住且設籍的房屋,出租或閒置房屋不適用。

 

納稅人權益保障

彰化縣稅務局提醒,若對稅額計算或新制規定有疑慮,可向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尋求協助,該局提供電話、視訊等多元諮詢管道,確保民眾權益不受損。

 

#房屋稅新制 #自住優惠 #彰化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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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諮詢專線: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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