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情來了|簽本票等於把家產交出去?不懂這幾點,你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情情來了|簽本票等於把家產交出去?不懂這幾點,你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文/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本票」這兩個字,你是不是一聽到就想到黑道、討債、暴力脅迫?情情直接告訴你:你沒想錯,但你想得太簡單了!
本票不是恐怖片,但它背後的後果,比恐怖片還真實。今天就來跟你說清楚,為什麼大家看到本票會抖,為什麼聰明人絕不亂簽本票。
本票是什麼?為什麼大家這麼怕?
根據《票據法》第3條,本票是一種書面票據,常用於借貸情形中。借款人(發票人)會在本票上寫明約定的金額並簽名,然後交給貸款人(執票人)。
當本票上指定的日期到來時,執票人可以憑此票據要求發票人無條件支付票面上的金額。
重點就在「無條件」這三個字,只要本票有效,執票人不用證明你欠他錢,不用拿出借據,不用開庭辯論,只要拿著本票就能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直接對你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你以為要上法院打個三五年?錯!法院只看本票,不看你有多委屈。
本票怎麼寫才有效?這8項一定要有
本票沒有統一格式,就算是一張衛生紙,只要寫對東西,就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本票的「應記載事項」,缺一不可:
票面明確標註「本票」字樣
金額欄位(要大寫,避免被篡改)
受款人的姓名和公司名稱欄位
發票人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欄位
「無條件擔任支付」這幾個關鍵字眼
發票的年、月、日、地址欄位
付款地址欄位
付款到期日欄位
只要少了其中一項,這張本票就可能有問題。
情情建議,直接下載本票範本,不要自己憑空想像亂寫。
哪些項目不寫也沒關係?小心被陰!
以下幾項是非必填,但不寫你就等著被陰:
受款人:如果有寫,只有該指名人士能追討;如果沒寫,任何持有本票的人都可以要求你還款。你以為是借給朋友,結果朋友把本票賣給討債集團,你還是得還!
支付日期:沒寫的話,從發票日當天起,執票人可以隨時要求支付。你以為還有三年慢慢還?人家明天就來討,你拿什麼還?
約定利息:沒寫的話,依照《票據法》第28條,採用年利率6%計算。別以為沒寫就不用付利息,法律幫你算好了!
哪些項目寫了也沒用?小心整張變廢紙!
第一類:不生票據法效力(但還是有一般法律效力)
例如在本票上寫違約金條款,雖然在票據法上沒有效力,但你還是可以透過一般民事訴訟去主張違約金。
第二類:記載無效(完全不生效力)
例如在背書加註「僅限租金收取」、畫平行線(那是支票的規定),這些寫了等於白寫。
第三類:有害記載(會讓整張本票無效)
這是最慘的!如果在本票上寫了跟「無條件擔任支付」相牴觸的條款,比如「不得提示兌現,僅作保證用途」,整張本票直接作廢。
但問題是你知道哪些字會害本票作廢嗎?不知道就亂寫,結果借出去的錢拿不回來,哭的是你!
簽名、印章、手印哪個有效?別傻傻被騙!
根據《票據法》第120條,本票必須由發票人親自簽署。但《票據法》第6條也規定,簽名可以透過蓋章替代。
簽名和蓋章都有效,如果你怕對方不認帳,可以兩個都用。
至於手印,根據《民法》第3條,用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替簽名是允許的,但前提是必須有至少2位見證人簽名認證才有效。單獨一個手印,沒用。
很多人被騙簽手印,以為有法律效力,結果對方拿去法院,直接被駁回!你想害人還是想自保?
情情辦案:真實案例告訴你本票有多可怕
情情辦過一個案子,王先生為了幫朋友周轉,簽了一張100萬的本票,想說只是「擔保一下」。
結果朋友跑路,債主拿著本票來找他。他心想:「我又沒拿到錢,應該不用還吧?」
錯!法院裁定下來,他的薪水被扣三分之一,扣了快十年才還完。
另一個案例更慘。李先生跟地下錢莊借錢,簽了本票但沒注意金額欄被動手腳,原本借30萬,本票上卻寫300萬。他想說「法院會查清楚吧」?
結果呢?法院只看本票,不看他多委屈。房子直接被拍賣!
簽本票前,最後確認三件事
第一,所有重要資訊必須親自填寫。 發票日期、金額、簽名,千萬不要讓別人幫你寫。被改掉你都不知道!
第二,執票人不能擅自塗改。 如果金額或日期被改過,這張本票可能失效。但你有證據證明是他改的嗎?
第三,追討有時效性。 從到期日(或發票日)起算3年內,執票人必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並強制執行,過了就變成壁紙。
情情最後問你一句:你真的知道自己在簽什麼嗎?
簽本票不是開玩笑,它是法律上最強悍的討債工具,沒有之一。
一個不小心,可能讓你薪水被扣、房子被拍賣,甚至背上莫名其妙的債務。
如果你現在正準備簽本票,情情拜託你:
停下來,先搞清楚三件事,你真的欠這筆錢嗎?你真的還得起嗎?你真的看懂本票上寫的每一個字了嗎?
如果有一點點懷疑,寧可當場翻臉,不要事後後悔。畢竟,翻臉只是一時,後悔是一輩子。
如果你對本票還有疑問,或想確認手上的本票有沒有問題,歡迎直接加情情LINE或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找我聊聊。簽之前先搞清楚,總比簽完才後悔來得好~












